| 区质监分局创新执法模式 破解特种设备执法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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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连同 … 文章来源:东昌时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7 9:2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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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锅炉、电梯、重型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区质监分局针对我区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多,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造成隐患多、报检难等情况,创新执法模式,在执法实践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我区特种设备案件查破率达100%。 “预警式”执法,先礼后兵 在特种设备安全督察执法中发现安全隐患,对隐患系数较小、没有造成后果的单位,安全督察人员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使大多数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消除了隐患。对于没有按预警内容进行整改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置。因为已经预警告知,行政处罚也易于执行。这种执法模式受到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欢迎,增强了他们对特种设备使用自查安全隐患的自觉性。 “零口供处罚”,让证据说话 针对部分企业单位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质监人员对其违法行为按常规制作现场笔录和调查笔录时,拒不签署有关文书,为案件的处理设置障碍等情况,该局通过与法院共同探讨执法措施,最终决定实施“零口供处罚”。即对特种设备使用违法案件,不再一律要求制作现场笔录和调查笔录。由于特种设备使用违法案件,是因其某一行为存在安全隐患而对其进行处罚,其危害是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现场巡查记录》、《特种设备指令书》及相关照片已能充分说明其违法事实,依据上述证据,直接召开案审会,经案审会讨论后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以此提高了特种设备案件的办理效率,加大了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利用这一执法模式办理特种设备案件10余起,无一起上诉行为。 “就地取证,异地处罚”,实施强制执行 该局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监管工作中,曾一度出现了部分外地单位在辖区安装特种设备,不履行告知义务和安全验收,安装完毕就迅速离开,为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该局在分析探讨各类案件处理方式的基础上,与法院共同制定了行政处罚的异地执行方案。采取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取得各种证据详实的材料,到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地依托当地执法部门共同实施处罚。在法院的配合协助下,成功地对多家外地安装特种设备的单位的安装违法行为实施了处罚。“就地取证,异地处罚”这一执法模式的实施,使外地安装队伍在我区安装特种设备留下的安全隐患,都能得到有效制止和纠正。 “不怕见官”,破解报检难题 特种设备报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我区在用特种设备有1900多台,特种设备报检在实际工作中已成为各基层质监局面临的共同难题。该局结合区域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了报检难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为了特种设备报检,敢于‘越级上访’,不怕见官”的指导思想。今年4月份,两个司法机关的电梯到达预警期,历经十几次督促,未履行报检义务,电梯眼看着就超过检验有效期。该局执法人员直接告知其单位主要领导,该领导非常重视,亲自过问,使问题得到了顺利解决。“不怕见官”的执法模式,破解了特种设备报检难的问题。区质监局通过强力推动特种设备报检,使我区特种设备年报检率均达100%,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王连同 马连兴 成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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