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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昌府工商局站前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推行“五四工作法”     ★★★

东昌府工商局站前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推行“五四工作法”
作者:蒋志红   文章来源:聊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8 8:52:37

    东昌府讯 东昌府工商局站前工商所对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推行“五四工作法”,即全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做到:建立四个工作制度、明确四个工作范围、制定四个工作规范、明确四个工作责任、达到四个工作目标。此举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秩序基本平稳。
    “四个工作制度”:以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以进货查验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以不合格食品下架、召回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四个工作范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自律制度执行;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归档发布。“四个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自律制度推行规范、快速检测及应急处理规范、监管信息归档公示规范。“四个工作责任”:责任范围,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负责;责任内容,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责任期限,及时完成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并及时汇总分析上报;责任追究,对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四个工作目标”:食品经营者100%按要求建立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巡查监管覆盖率达100%;12315申诉举报受理和不合格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疏导或取缔发现的无照食品经营主体100%。 (蒋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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