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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昌府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他、社会福利
3715020001/2024-45404246
东昌政发〔2024〕2 号
2024-07-02
2024-07-12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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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昌府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昌政发〔2024〕2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东昌府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昌府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东昌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提标提升“四大行动”,纵深推进“十大工程”,大力促进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全方位兑现放大政策红利,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突破。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1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7%。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

二、实施工业技改提级工程

(一)加快产业高端化提升。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紧盯轴承、钢管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低水平的传统行业,加快替代落后低效设备。聚焦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新兴行业,鼓励更新先进适用设备。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升级一批试验检测设备。(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产业智能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每年推动1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赋能,推进轴承、钢板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平台普及应用,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快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设备,有序推进钢管、化工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面向重点行业,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节水工艺和装备。到2025年,培育绿色制造示范企业2家。(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东昌府区供电中心)

三、实施农机装备升级工程

(四)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面,力争每年淘汰老旧农业机械100台(套)以上。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大先进、高效、适用农业机械及北斗智能终端的推广应用力度,力争每年更新购置农业机械700台(套)以上。支持推进粮油、棉花、果蔬、种子等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种植、设施养殖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多层、立体养殖,有序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补齐粮食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的改造提升和新增烘干能力建设。到2025年,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实施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

(五)巩固提升客运设备转型成果。持续推进电力、氢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鼓励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在更新车辆时积极选择新能源车辆,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绿色转型。加强城区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和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管理,支持老旧新能源城区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大巡游出租车更换新能源力度。鼓励混凝土搅拌车、中短途货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到2025年,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达到100%,新增及更新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程

(六)持续推进建筑设施设备更新。坚持“绿色低碳、本质安全、惠民宜居”,结合城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供暖通风空调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七)持续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积极推进公共供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提升供水设施智慧化水平。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分类、城区道路清扫、城区公共厕所等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强化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区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等。(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教体文旅设施更新工程

(八)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设备更新。实施教体设备标准化更新和智慧化升级。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围绕专业建设目标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全面提升教学科研水平。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以办学质量考核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为抓手,及时更新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老旧设备,建设高水准实训室,提升总体教学质量。到2026年底,实现急需教学科研设备100%购置更新,高标准完成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到2027年底,实现职业院校实训教学设备全面更新。(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九)加快提升体育设施智慧化水平。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深入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场地设施智慧化升级,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重点建设健身步道、城乡社区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设施、农村健身路径等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设施。深入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场地设施智慧化升级,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到2025年,主城区“十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体育事业中心;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快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加快设施设备更新,着力建设“两河明珠”旅游目的地。鼓励A级景区轨道滑道、游乐设备等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指导大型剧场剧院进行演艺设备更新,打造高标准演出场所。推进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到2027年底,文旅设备更新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七、实施医疗设备更新工程

(十一)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强化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的平均级别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强基础设施、急诊急救、临床专科、设备配备、住院床位等建设,推动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全力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支持乡镇卫生院升级医疗设备,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配置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眼底检查、颈动脉斑块检查等设备,打造特色专科卫生院。持续推进中医诊疗设备更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中医特色卫生院。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按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五有三提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

(十三)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新能源乘用车、微卡、轻卡、皮卡等适销车型下乡。支持汽车销售企业采取补贴让利等方式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政府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区商投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财政局)

(十四)大力推动家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销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折扣优惠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销活动。积极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利用“惠循环”数字化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电子产品换新等活动。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区商投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五)大力推动家装厨卫改造。鼓励家装销售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家居家装博览会或展销会,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区商投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

(十六)着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轴承保持器、汽车零部件、农机装备等优势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高端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25%左右。(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七)着力提升优质产品品质。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参与“聊城优品”地方质量品牌评价,积极争创“好品山东”品牌。巩固扩大新能源商用车领先优势,推动新能源专用车规模化发展。大力开发智能家居、绿色建材、老年用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新产品,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八)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困扰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努力争取更多市级以上各类研发项目,探索“揭榜比拼”等技术攻关方式。认真落实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提升我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

(十九)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实现投放站点整合、设施场地共享,推动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回收利用。推动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平台建设工作,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化申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创建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行政执法局)

(二十)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广“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依托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积极谋划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推动二手小微客车一证通办及二手车待销售签注等便利政策。加快孵化二手车出口企业,力争更多企业纳入二手车出口企业试点。(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投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二十一)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汽车零部件、机床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持续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废钢铁回收处理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开展报废汽车上门取车服务,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一、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

(二十二)鼓励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认真落实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积极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修订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等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参与修订一批“两高”行业能耗限额省级地方标准和市级地方标准。积极参与重点行业碳排放、碳交易、碳汇等国家标准制定和地方标准制定。

(二十三)鼓励参与消费品标准制定。聚焦汽车和家电零部件、家具产品等大宗消费品,组织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参与服装服饰、家居装饰装修等产品国家级、省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申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投局)

(二十四)强化循环利用标准引领。围绕废旧产品回收利用,鼓励参与制定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农机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鼓励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投局)

十二、保障措施

(二十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区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配合区直部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六)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支持政策,统筹区级促消费资金,加大对以旧换新消费支持力度。以绿色低碳、超低排放、数字化转型、安全生产等为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换新采购中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的,按照《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和《东昌府区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规定进行奖励。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费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投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七)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二十八)切实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推动银行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加大对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等制造业优质企业及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九)切实提升要素保障水平。紧盯能耗“双控”政策变化趋势,确保完成全区能耗强度下降任务目标,全力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需求。积极推进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统筹纳入“一张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三十)切实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加强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储备,以“重点项目全周期协同管理系统”平台为依托,分领域建立设备更新动态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为项目策划生成、手续办理、竣工投产等提供平台支撑。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设备更新重点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能。(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

(三十一)切实营造浓厚氛围。区融媒体要组织精干工作团队,深入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充分展示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举措、进展成效、亮点经验和社会反响,全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搜集宣传素材和典型案例,积极协调上级媒体报道东昌府经验。(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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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线上咨询方式咨询相关单位,或联系东昌府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肖连伟 咨询电话:0635-8413376,或者到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政府办公楼1号楼1218室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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