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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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东昌政字〔2025〕8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设立东昌府区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按择优原则选用普查人员,可聘用或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力量充足。普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求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全年。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相关事宜;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相关事宜;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负责协调户籍人口底数、农村人口相关事宜;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确权土地面积、农业相关经营单位信息共享等事宜;国家统计局东昌府调查队负责协调遥感测量相关事宜;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东昌府调查队、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宣传动员相关事宜。其他相关部门需要提供本部门准确的涉及农业普查的记录、信息,协助做好普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东昌府调查队要参与数据审核评估与成果开发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工作。对于普查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定业务骨干,做好“两员”选聘、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落实各级质量控制责任,确保源头数据扎实可靠。
各级普查机构需联合宣传部门开展系统性策划,依托各类媒体渠道及部门服务平台,构建全区统一、上下协同的一体化宣传体系。通过多样化形式、多维度视角宣传农业普查相关政策与制度,深入解读统计领域法律法规,主动引导普查对象依法履行配合义务,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普查工作的良好环境。
附件:东昌府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组 长:胡瑞恒 东昌府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张东欣 东昌府区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李念刚 东昌府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邓晓珍 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勇 东昌府区财政局党组成员、非税收入中心主任
吕 磊 国家统计局东昌府调查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吴 柯 东昌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 涛 东昌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社局长、区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王成喜 东昌府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谢龄杨 东昌府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刁国锡 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
曹 鹏 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范雨生 东昌府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郑明建 东昌府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曹 恒 东昌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龙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副科级干部
陈双涛 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段其军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丁 磊 东昌府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强 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 燕 东昌府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计划生 育协会会长
李庆民 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办
曲延浩 东昌府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肖凤涛 东昌府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志勇 东昌府区气象局局长
蒋 涛 国家统计局东昌府调查队一级科员
郝珊珊 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 磊 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东昌府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李念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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