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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征集主题:
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
征集时间:
2024-01-30 - 2024-03-01
征集单位:
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集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全区实际,起草了《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本通知发布30日内。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1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聊城市东昌府区东关街3号区市场监管局312房间(邮编252000)。邮件标明“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cfqsyawbgs@lc.shandong.cn,邮件标明“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3.联系电话:0635-8202971

4.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下方“我要提意见”  可在线提交。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决策草案
解读说明
我要提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

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根据《聊城市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推动全区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深化“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到2025年,全区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更加得到有效防范,“食安山东”美誉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发挥国务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作用,实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信息全量归集、动态管理。建立区食药安办定期督查工作机制,督促包保干部按期开展督导,压实属地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结合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区食药安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香江光彩大市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标准体系。推动特色食品地方标准建设,推进预制菜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协同相关社会团体研究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团体标准。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试验示范基地培育,积极争创全产业链健康肉试验示范基地。鼓励制定国家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区农业农村局、区商投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资规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食品风险防控。聚集高风险品种、业态和区域,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和防控风险。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量达到5批次/千人·年。强化“统分结合、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通报。严格落实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季度风险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与处置,强化防控措施效果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危害因素风险评估。根据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及时修订东昌府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疾控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全程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收购运输贮存环节合格证查验制度落实,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推广应用。2025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商投局、区资规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化。推进食品产业链协同发展,强化技术创新,加快食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围绕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内容,开展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行动,引导建立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达到100%。支持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优势产区为中心,分品种发展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乳品、速冻食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用标产品数量达到   9个以上。鼓励创建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沿黄优势奶业、沿黄肉牛等优势区标准化建设,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快现代化装备普及应用,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区市场监管局、区商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食安山东”品牌引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加大“食安山东”公共品牌宣传推介,鼓励支持建设“食安山东”线上线下推广平台,提高安全优质食品供给。(区食药安办、区农业农村局和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粮食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畜产品安全等,深入开展“铁拳”“昆仑”行动,强化“三安联动”、行刑衔接和跨区域打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自动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安全监管方式。落实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级融合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协助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必要支出。加强区、镇(街道)两级食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快检装备配备使用。发挥各级食药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健全运行机制,推进镇(街道)食药安办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要求。深入推进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到2025年,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制定实施监管业务培训三年规划,加大基层人员培训力度。(区食药安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公益宣传活动。推进“你点我检”常态化,打造市场监管为民服务品牌。推行有奖举报、企业内部吹哨人等制度,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和参与平台。支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好协会“桥梁”作用。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强化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香江光彩大市场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行动

(一)深入实施产地环境治理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进入农产品主产区,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源头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实施农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加强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管理,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禁添加行为。实行农产品种养殖网格化管理,探索“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吨粮县、吨粮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展“吨半粮”产能建设,持续推进节粮减损,创新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严格执行省优质粮油团体标准,深化“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建设,引领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粮油有效供给。(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单位“五净”(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食材净、人员净)标准要求,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清洁厨房”建成率达到90%以上。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推广“外卖封签”。加强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管理,不断扩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覆盖范围,建成区固定餐饮经营场所协议收运率达到70%以上。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和抽检力度,加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持续加强旅游景区和交通场所的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推动商贸流通资源下沉农村,加快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直营连锁超市(便利店)。加强供销社系统农村经营网点监管,持续推进乡村商超直营店规范提升行动。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农村食品经营店监管,推动规范提升,严查“三无”、侵权假冒食品。农村食品销售者规范提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区商投局、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提升工程,推动大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推进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开展人员集中培训,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探索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网上巡查。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列入综合治理体系。(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委政法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入开展特殊食品“双升”工程。提升特殊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深化“三标”行动,督促企业建立禁用原料目录和问题供应商名单,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开展体系自查。提升特殊食品监管水平,完善“一企一档”,强化风险管理和体系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进口食品守护行动。打击非法渠道进口和走私行为。加强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积极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重点任务控制指标一览表


重点任务控制指标一览表

 

序号

重点任务及重点行动指标

2024年目标

2025年目标

责任部门

1

食品安全满意度

保持在80%以上

保持在80%以上

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2%

93%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3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用标产品数量

9个

9个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4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90%以上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5

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

87%以上

88%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6

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清洁厨房建成率

90%以上

90%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7

农村食品销售者规范提升覆盖率

60%以上

80%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8

设区的市建成区固定餐饮经营场所协议收运率

70%以上

70%以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9

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

94%以上

97%以上

区卫健局

10

省级及以上食品安全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保持率

100%

100%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农产品和食品抽检监测量

5批次/千人·年

5批次/千人·年

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主要农产品合格率

98%以上

98%以上

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98.5%

区市场监管局

14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100%

区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

100%

100%

区市场监管局

 



一、起草背景

2023年6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67号)。2023年1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聊城市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抓好全区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积极与相关成员单位沟通汇报,并征求22个区直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更加得到有效防范,“食安山东”美誉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明显提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定期督查工作机制,督促包保干部按期开展督导,压实属地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结合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完善标准体系。推动特色食品地方标准建设,推进预制菜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协同相关社会团体研究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团体标准。三是强化食品风险防控。聚集高风险品种、业态和区域,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和防控风险。及时修订东昌府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建立全程追溯体系。2025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五是推进产业发展现代化。围绕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内容,开展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帮扶行动,引导建立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达到100%。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用标产品数量达到9个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六是深化“食安山东”品牌引领。加大“食安山东”公共品牌宣传推介,鼓励支持建设“食安山东”线上线下推广平台,提高安全优质食品供给。七是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围绕粮食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畜产品安全等,深入开展“铁拳”“昆仑”行动,强化“三安联动”、行刑衔接和跨区域打击。落实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级融合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协助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八是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必要支出。加强区、镇(街道)两级食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快检装备配备使用。发挥各级食药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健全运行机制,推进镇(街道)食药安办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要求。深入推进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到2025年,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九是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公益宣传活动。推进“你点我检”常态化,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和参与平台。建立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治理,强化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第三部分是重点行动:一是深入实施产地环境治理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二是深入实施源头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农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实行农产品种养殖网格化管理,探索“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三是深入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吨粮县、吨粮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展“吨半粮”产能建设,持续推进节粮减损,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四是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单位“五净”(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食材净、人员净)标准要求,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清洁厨房”建成率达到90%以上。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推广“外卖封签”。五是深入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加强供销社系统农村经营网点监管,持续推进乡村商超直营店规范提升行动。加强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农村食品经营店监管,推动规范提升,严查“三无”、侵权假冒食品。农村食品销售者规范提升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六是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进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开展人员集中培训,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列入综合治理体系。七是深入开展特殊食品“双升”工程。提升特殊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深化“三标”行动,督促企业建立禁用原料目录和问题供应商名单,定期开展体系自查。提升监管水平,完善“一企一档”,强化风险管理和体系检查。八是深化进口食品守护行动。打击非法渠道进口和走私行为。加强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积极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 1. 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在区政府网站对《东昌府区贯彻落实“食安山东”建设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2024年1月30日公开,截止到2024年3月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