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体育强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聊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围绕全区“十四五”期间全民健身发展的总体目标,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制定了《东昌府区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6日
二、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内更改并标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cfqtyjqztyeg@lc.shandong.cn或通过信函邮寄至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区政务中心1号楼1316室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群体二股,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 电话反馈:0635-8411881
3.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下方“我要提意见” 可在线提交。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东昌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7日
东昌府区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供给能力,推动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紧紧围绕建设创新、活力、生态、品质聊城“首善之区”,按照区委“五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区贡献体育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体育强区、健康东昌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新格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群众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更富活力。打造更好便捷的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完成乡镇“两个一”建设,建有4处以上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5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6名。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区级体育协会、俱乐部达到30个。到2035年,与省、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全民体育健身设施日益完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赛事常态化。全民健身成为赋能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建设健康东昌、体育强区的重要力量。
二、推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三)科学统筹全民健身资源建设。加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细化各级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内容和评价标准,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组织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内容、标准和目标统一衔接。加大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倾斜力度,统筹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巩固拓展文化体育活动室的体育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园区)〕
(四)优化城乡全民健身功能建设。构建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群众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现各镇(街道)建有“两个一”工程(即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全覆盖,社区(行政新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化广场,鼓励各镇(街道)利用农村荒闲、空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举步可就的体育设施,为群众创造优质锻炼活动的环境,满足锻炼场地需求。〔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打造便捷绿色适宜的全民健身新空间
(五)打造群众身边体育生态圈。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中小型场地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建设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城市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须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确保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建立东昌府区智慧体育平台,打造全民健身一张图,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园区)〕
(六)开拓全民健身运动新空间。结合主城区口袋公园环境整治,改造增加体育设施和体育元素,建设全民健身体育公园。统筹推进健身步道和骑行道二类健身步道的新建、改造和升级,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普及推广户外健步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建设。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建设骑行、健步走、马拉松等驿站,培育打造具有东昌特色的户外运动品牌。提升户外运动服务供给质量,丰富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供给、提升户外运动科技应用水平、普及户外运动文化与技能等。〔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旅游发展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七)推动健身设施绿色低碳环保转型。培养人民群众在参与全民健身的同时,养成良好的低碳环保习惯。推广建设绿色、低碳、节能、实用、美观的体育设施。推动已建成体育场馆实施节能降本改造,控制大型综合体育场馆的规模和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站点、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建设高品质专项运动场馆、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健身馆。支持体育企业自主开展绿色低碳材料研发,引导体育类企业科学减碳。加快运用网络高新技术改进场馆管理和赛事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
(八)全面推进健身场地设施开放共享。落实已建全民健身场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改造升级,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鼓励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实行对社会开放,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比例高于60%。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定时预约,指定区域”的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四、举办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九)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群众参与度高的大众运动项目,加快发展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推广传统和民俗特色体育项目。促进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开展健身活动,普及老年人体育运动,创建“太极拳之乡”。实施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全民健身技能入户活动,落实举办各级各类运动会机制。〔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共青团东昌府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道、园区)〕
(十)优化全民健身运动会赛制。每年定期举办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三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大型示范性群体活动,形成长期坚持的长效机制。对标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市运会,调整优化区级规模和赛制,积极参加各级赛事活动,积累办赛经验,发挥我区选材功能,提高办赛水平。〔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十一)开展群众体育赛事品牌活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正在积极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全面打造国际搏击争霸赛、7·20世界国际象棋日国际象棋文化节、健步走嘉年华、龙舟比赛、乡村“四赛”等高水平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提升聊城“江北水城·两河明珠”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十二)强化赛事安全管理。完善并执行赛前报批报备有关规定。落实赛事举办方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赛事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安保措施,完善应急保障,确保各类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加强户外安全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科学认识身心状况、理性评估竞技能力、积极应对参赛风险。支持保险和商业救援服务发展,培育民间公益救援力量,组织动员志愿者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参与重大赛事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园区)〕
五、夯实和巩固全民健身运动群众基础
(十三)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学校要注重体育工作,全民健身运动对青少年有着重要的意义,要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让每个青少年较好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普及“三大球”和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等,为青少年建立“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学校在开展好学校春、秋两季学校运动会赛事的同时,积极探索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提供公益性课后体育服务,将专业训练和学校体育课融合到一起,加强运动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夯实体教融合基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十四)大力发展特殊人群体育。一是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健身气功、健身舞、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运动项目,丰富老年人的体育生活,助力老年人强身健体享受幸福。二是重视发展残疾人体育。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便利的体育健身设施,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三是重视发展妇女儿童体育。开展适合妇女儿童参与的特色体育活动,给妇女儿童参加体育锻炼提供保障,促进妇女儿童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残联、区妇联、各镇(街道、园区)〕
(十五)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与度。落实体育锻炼时间,保障职工健身锻炼。各单位要根据干部职工实际,选择适宜职工的健身锻炼项目,配备必须的健身器材,为干部职工健身锻炼提供良好条件。坚持开展广播体操,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各单位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工间操活动,督促干部职工坚持在办公区或楼道间做广播体操,提升自主自觉锻炼的意识。开展机关职工运动会,提高职工健康素质。举办小型多样的机关干部职工体育竞赛系列活动,广泛发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逐步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
(十六)激发农民健身热情。加快补齐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实现网格村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大力推广普及健身气功、广场舞、健步走等简便易行的体育项目,利用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服务进乡村活动。推动体育元素融入乡村振兴,建设一批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体育项目。〔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园区)〕
六、提高科学全面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十七)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规范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育一批不低于100人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加快已培养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再学习和再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群众健身指导服务工作,建立“体育义工”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立足基层,坚持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十八)深化体卫融合促进全民健康发展。倡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就是健康”理念。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医疗保健师相结合的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程中增设医疗急救、健康管理等方面内容。〔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园区)〕
七、拉动政府机关与社会力量支持全民健身发展
(十九)健全城乡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党政领导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共享共建领导协调机制。加强体育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组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二十)建立基层城乡社区服务培训基地。重视发挥基层体育组织作用。在社区中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健身站点倾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实效化迈进。进一步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和发展工作,构建源于基层,实践于全民健身站点,真正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体质、不同职业人群进行全民健身法规、政策、知识培训,举办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社会指导员培训班。建立由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及其它体育工作者组成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长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八、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二十一)加大全民健身文化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东昌电视台《东昌体育》栏目、东昌府区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全民健身的政策法规、健身知识和群体活动,帮助群众树立终身体育的理念,在全区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二十二)强化全民健身激励措施。坚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开展达标测验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俱乐部和社会组织发放体育消费券或优惠卡,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探索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效果总体评估。〔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二十三)积极主动对外交流。加强与周边县(市、区)间体育赛事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与兄弟县(市、区)共同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积极承办7·20国际象棋文化节与世界、全国性大赛,支持东昌府区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引进来,促进共同发展体育类项目。〔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九、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认识,把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坚持将全民健身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使之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手段。
(二十五)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东昌府区《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有关单位根据《计划》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活动等各项经费保障工作。各有关责任单位还要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全民健身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六)加强督促落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及时分解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起草背景
2022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2022年4月18日,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聊教体字〔2022〕22号)。区体育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并对相关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形成了《东昌府区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依据
(一)《体育法》第六条 国家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第十六条 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二)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第二条,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带动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万亿元。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第三条,主要目标。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居于世界前列。第二十八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发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定期专题研究。
三、出台目的
随着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日益增长,结合我区发展现状,为了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与竞赛、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力度、大力发展社区(行政新村)体育、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着力推动职工体育、积极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全力创建体育产业发展新业态、加快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推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此实施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全民健身工作的推进质量,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最基本的体育服务。
四、实施意见的工作成效
(一)各镇(街道)普遍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
(二)社区(行政新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
(三)实现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
(四)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须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
(五)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育一批以农民骨干为主的不低于100人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加快已发展的3716多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再学习和再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每年定期举办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三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大型示范性群体活动,形成长期坚持的长效机制。
五、实施意见的目标
总体目标:全民健身成为赋能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建设健康东昌、体育强区的重要力量。
近期目标:到2025年,建立与体育强区、健康东昌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新格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群众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更富活力。打造更好便捷的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完成乡镇“两个一”建设,建有4处以上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5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6名。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区级体育协会、俱乐部达到30个。
远期目标:2035年,与省、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全民体育健身设施日益完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赛事常态化。
六、实施意见的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2024—2035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范围:东昌府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1443平方千米。
七、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认识。加大资金投入,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及时分解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八、主要内容及举措
《实施意见》分为九部分,包括:
(一)总体要求。主要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二)推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主要包括科学统筹全民健身资源建设和优化城乡全民健身功能建设。
(三)打造便捷绿色适宜的全民健身新空间。主要包括打造群众身边体育生态圈、开拓全民健身运动新空间、推动健身设施绿色低碳环保转型和全面推进健身场地设施开放共享。
(四)举办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主要包括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优化全民健身运动会赛制、开展群众体育赛事品牌活动和强化赛事安全管理。
(五)夯实和巩固全民健身运动群众基础。主要包括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大力发展特殊人群体育、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与度和激发农民健身热情。
(六)提高科学全面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主要包括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规范化体系和深化体卫融合促进全民健康发展。
(七)拉动政府机关与社会力量支持全民健身发展。主要包括健全城乡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建立基层城乡社区服务培训基地。
(八)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主要包括加大全民健身文化宣传力度。强化全民健身激励措施和积极主动对外交流。
(九)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督促落实。
九、名词解释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参与体育健身的基本需要,向全社会提供公益性体育服务产品所形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
体育社会组织:是指体育社团(包括项目和人群协会)、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包括健身活动站点、团队、网络组织等)等以发展群众体育为目的非营利性组织。
社会体育指导:是高等学校社会体育专业顶点课程(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课程)教材,以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和案例为纽带,对社会体育专业本科阶段所学知识、技能进行了细致的梳理,重点强调各门学科的理论知识在实践领域的综合应用。
国民体质监测:是指国家和地区为了系统掌握国民体质状况,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在全国或某地区内定期对监测对象统一进行测试和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解读人: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张玉磊 13326352688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东昌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在区政府网站对《东昌府区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24年5月8日公开,2024年6月6日截止。
现将相关意见反馈情况汇总如下: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东昌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