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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4日,山东省获批建设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2022年6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为构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助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制定《东昌府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形成此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构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助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根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和《聊城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22〕4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的合法性
1、制定主体的合法性:以东昌府区办公室发文合适
2、制定权限的合法性:东昌府区人民政府有发文、相关行政管理权限,没有超越法律职权,没有超越法律授权范围。
3、制定依据的合法性:一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7号);二是《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2号)
4、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东昌府区卫健局召开党组会进行了集体研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并向分管副区长赵亚秋做了专题汇报。
5、制定内容的合法性: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不冲突,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
6、制定形式的合法性:本《方案》是由东昌府区卫生健康局依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东昌府区实际制定,实施日期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日期为准。
(三)实施的合理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融入山东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发展大局,推进我区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需求,为健康东昌作出新的贡献。
(四)起草过程的可行性
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区卫健局拟定了《东昌府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程序要求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集体讨论、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在东昌府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准备工作,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共16个)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6份(其中有修改意见0份、无意见16份),区卫健局对收集的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通过。
(五)实施的可控性
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不冲突,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
(六)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2月16日,我局将起草的《东昌府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30天以上。
(七)专家论证情况
2023年2月16日,东昌府区卫健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听取了专家意见,各位专家均表示此《实施方案》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无意见。
(八)风险评估情况
2023年2月24日,我局召开了《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听证会,参会人员为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公立医疗机构和群众代表。会上,大家对本《意见》均表示支持,无意见。2023年3月9日填写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表》,并向区政法委进行了报备。
(九)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到2025年,国家、省、市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在区中医院建设、骨干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实现区中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建设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2、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中医药治理体系;二是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三是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四是加大医保支持倾斜力度;五是加快推动全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六是强化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七是强化中医药产业发展;八是深化中医药文化弘扬推广力度。
(十)会签情况
涉及单位已全部会签完成。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进展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国家首次开展的以省为单位建设的中医药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山东省作为7个省(市)建设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之一,是中医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1、按《实施方案》要求需实现区中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这个目标目前区中医院已实现。
2、按《实施方案》要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这个目标目前已实现。
3、按《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这个目标目前已实现,2023年5月9日,高标准召开了全区中医药大会暨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军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了有关部门中医药工作情况汇报,对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更好地做好全区中医药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4、按《实施方案》要求,区中医院完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这个目标目前区中医院已完成。
5、按《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区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省级或示范区标准要求。这个目标目前区中医院已完成,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4级。
6、按《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参与聊城本地道地药材和特色药材遴选,打造东昌府区中医药产业品牌,提升我区中医药产品的社会知名度。目前我区的久久瓜蒌生态种植基地经过积极申报,市里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成功被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2023年度山东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创建单位,全省共有25个单位入选。
7、按《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应在城市公园、乡村广场增加中医药元素,建成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文化广场、文化长廊、主题公园。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开展了省级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工作,今年8月份古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梁水镇镇中心卫生院顺利通过了市级验收。自2021年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广平中心卫生院、沙镇镇中心卫生院分别于2021年、2022年通过了省级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单位验收,截止目前我区现有省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单位两处、市级两处,数量位列全市第一名。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为聊城市首家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
8、按《实施方案》要求,在学校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建立学校主导、部门指导、中医药机构支持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2023年5月26日上午,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中医药文化主题日活动》要求,我们走进闫寺实验学校,开展了2023年校园中医药文化主题日活动。2023年10月27日下午,东昌府区卫健局、东昌府区教体局、东昌府区中医院在东昌府区香江小学联合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进校园活动。
9、按《实施方案》要求,区中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个目标目前区中医院已完成。
10、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精品国医堂建设,截止目前我区已建设完成4家精品国医堂。
三、面临的问题
一是区中医院还未完成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建设工作;二是我区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中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和部门单位提供的支撑材料还未达到目标要求,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区中医院建成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再建成一定数量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二是加强科室和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评审标准,积极督导各医疗机构、区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完善提升,确保尽快达到目标要求,助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的重点工作及面临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其他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确保在2025年完成全部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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