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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发布聊城市2021年第四季度焊工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公告如下:
一、鉴定范围
职业 | 工种 | 技能等级 |
焊 工 | 电焊工 | 5-1 |
气焊工 | 5-3 | |
钎焊工 | 5-2 | |
焊接设备操作工 | 5-1 |
二、时间安排
技能等级 | 报名截止日期 | 鉴定日期 | 理论知识考试 | 操作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 |
5~3 | 10月 27日 | 11月 27 日 | 8:30-10:00 | 11:00 开始 |
2~1 | 10月 27日 | 11 月 27日 | 8:30-10:30 | 11:00 开始 |
操作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在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进行,1周内完成。
三、申报条件
(一)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四级/中级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五级/ 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 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五)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四、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一)首次评价条件
取得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要求的,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正高级工程师不受年限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
(二)晋级评价条件
1.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1 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2.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1 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三)评价要求
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所申报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相关专业: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热加工(焊接)、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五、鉴定实施。
焊工五级、四级、三级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二级、一级除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外还需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述答辩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申请及准考证打印
1、即日起,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http://www.sdosta.org.cn/),选择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报名。依据焊工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2、审核资格与缴费。考生或单位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送至报名鉴定所进行审核并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 号)标准(五级190元、四级220元、三级270元、二级470元、一级500元)缴纳鉴定费。
3、打印准考证。鉴定前1周,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635---2189134;
聊城市技师学院鉴定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635---8318172;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鉴定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635---8421228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要求
申报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申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材料根据报名条件要求提交:
(一)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可不提交)。
(二)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1)。
(三)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在校生集体报考的可由院校出具院校集体报考证明(附件2)和在校生名册(附件3)。
(四)申报条件要求持有预备技师证的,需提交预备技师证书原件 。
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附件4),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资格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二、全日制在校学生集体申报须由报考院校统一出具《院校集体报考证明》、《在校生名册》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和名册必须加盖院校单位公章。
三、各市属鉴定所作为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一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整批材料提交市中心复审合格率低于80%的,所有材料予以退回,不再受理该期鉴定申报。如因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考生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后果的,接收报名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市中心将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表:1.工作年限承诺书
2.院校集体报考证明
3.在校生名册
4.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5.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6.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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