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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水城英才”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聊委人组发〔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首批“水城英才”科技创业类人选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原则
(一)“水城英才”每3年评选一次。
(二)“水城英才”的评选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服务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2.鼓励创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4.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1.在聊城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为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业类人才。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强,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3.积极推动聊城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为聊城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作出突出贡献,近5年内取得重大业绩。
(二)评选条件
1.已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 〔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入股)比例不低于30%〕。国有企业中由党组织任命的企业领导人员不作为申报人选。
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
3.创办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办时间为1年(含)以上6年以下,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法诚信经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我市九大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4.创办的企业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企业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能够有效带动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拥有突破 “卡脖子”技术的,优先予以考虑。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成绩突出的,优先予以考虑。
三、推荐程序
申报人选需填写“水城英才”申报书,报送相关事迹行业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须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水城英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东昌府区科技局1326房间,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丁晓荣 李佰龙
联系电话:0635-8419506
电子邮箱:dcfqkjjhzk@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水城英才”申报书》
聊城市东昌府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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