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数发〔2022〕16号),东昌府区大数据服务中心于2023年11月22日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开展智慧社区试点验收工作,经工作组成员一致认定,东昌府区67个社区已满足《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中的建设要求。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自11月23日始—11月29日止)。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