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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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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00:00:00
东昌府环保分局

2018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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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2990980 

  电子邮箱:dchbhp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柳园路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高端轴承保持器表面处理项目 

郑家镇工业园区 

聊城市新欣金帝保持器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共计占地30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新建酸洗磷化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3000m2,并在此基础上购置酸洗、磷化等生产辅助设备及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共计13台套,拟建设年处理5000万套高端轴承保持器生产线。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各工序水洗废水和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工序产生的喷淋废水,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2304t/a,经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废水总量2304m3/a,其中污染物情况为:pH:7-8.5,COD:45mg/l,0.104t/a、SS:6.9mg/l,0.016t/a、石油类:0.29mg/L,0.0007t/a、总铁0.23 mg/L, 0.0005t/a、总磷:0.017mg/L, 0.00004t/a。项目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同时,项目厂区采取了适当的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地面防渗)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酸洗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0.0613kg/h,0.1177t/a。酸雾吸收塔的吸收效率90%,处理效率95%,则经过酸雾吸收塔吸收后,有组织外排的氯化氢气体为0.00276kg/h,0.0052965t/a,0.1839mg/m3,通过15米排气筒外排;未吸收的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气体为0.01177t/a。企业应在车间顶部设置强制通风装置,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酸雾导出车间外排放,以保证车间内局部的空气环境,落实好上述措施后,氯化氢气体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等设备,以及轴承保持器在生产线上连续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范围在65~80dB(A)。各噪声源实际运行过程中应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部,严格设置减震基础处理,通过采取隔声处理、厂界绿化等基本的降噪措施,在此基础上经过距离衰减,预计四周厂界昼、夜噪声最大值分别为≤60dB(A)和≤5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在严格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预脱脂槽渣40kg/a、脱脂槽渣24kg/a、酸洗槽渣36kg/a、废酸液18t/a、表调槽渣120kg/a、磷化废液5t/a、磷化槽槽渣96kg/a、皂化槽槽渣16kg/a、钝化槽槽渣48kg/a、污泥0.61t/a、碱渣0.06t/a。以上固体废物均视为危险废物,其贮存、处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且以上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在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污染控制措施、及时清运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保持器生产项目 

郑家镇炳家村 

聊城市中创精密保持器厂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360.96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劳动定员30人,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度,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0万套轴承保持器。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 288m3/a,主要污染物浓度为 COD、氨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在做好化粪池防渗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车边等机加工、串光、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车边等机加工产生的颗粒物 本项目车边等机加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鉴于颗粒物成分为金属,且粒径较大,难以悬浮于环境空气中,对环境空气影响甚微;本次环评不予进行定量分析,预计能够满 足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2)串光颗粒物 本项目串光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主要成分为锯末磨损产生的植物纤维以及产品表面清理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等。根据厂家提供的资料及类比同类项目分析,产生系数约为 原料用量和锯末用量的 0.1‰,本项目年处理铁质圆片600t,锯末年用量为 0.6吨;则串光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 0.06t/a,项目每天工作 8小时,年工作 300天,则串光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速率为 0.025kg/h,串光工序位于车间 2#内,经《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中估算模式预测,串光工序颗粒物的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为 0.017mg/ m3,占标率为1.94%,出现在距离厂界 73米处,厂界浓度预测均无超标点,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 m3)。 

(3)喷砂颗粒物 

本项目喷砂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项目通过喷砂机喷砂去除表面氧化皮,喷砂过程会产生颗粒物。根据厂家提供的资料及类比同类项目分析,1吨处理件表面约附着 0.5kg 氧化皮,按100%去除率计,清砂过程中约有 40%氧化皮斜落至喷砂机内,其余 60%作为颗粒 物逸散,经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高度不低于 15m 排气筒(1#)排放,项目年处理铁质圆片 600t,则喷砂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0.18t/a。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效率约为95%,除尘器风机风量为2000 m3/h,项目每天工作4小时,年工作300天,则喷砂工序颗粒物最终通过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量分别为3.75mg/ m3、0.009t/a,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 中一般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 m3)。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产生废气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源为冲床、车床等生产设备,噪声强度为 75~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 声设备、室内布置、吸声、隔声等一系列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的噪声贡 献值<60dB(A)。另外,该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该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 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大 的影响。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切底、冲孔、车边工序产生的铁屑、下脚料,串光工序产生的废锯末,喷砂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铁末以及废钢砂,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以及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其中,切底、冲孔、车边工序产生的铁屑、下脚料产生量约为 200t/a,串光工序废锯末约为 0.6t/a,喷砂工序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铁末收集量为 0.291t/a,废钢砂产生量为 1.5t/a。以上均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职工办公生活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 0.5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新建聊城铁西医院项目 

聊堂路南郑楼村6号 

聊城市铁西医院有限公司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聊城铁西医院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南郑楼村6号,占地面积613平方米,计划投资500万元。项目租赁聊城市第一汽运公司4层办公楼1栋进行建设。主要设置内科、外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项目医院工作人员40人,门诊日接待量10人次,能够收住病人20人次,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护废水、检验废水,产生量为2920.8m3/a,其中检验废水先经过单独收集后进行二氧化氯消毒预处理后,再与项目其他污水进入本院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水经单位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后排放,对受纳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主要位污水处理站臭气、病房废气和固废暂存室废气。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敷设,产生的臭气逸出量很少,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封起来,并在污水处理站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后,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病房产生的病房废气经空气消毒机消毒后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暂存室采取限制存放时间,收集医疗固废及时清运至医疗固废储存室,并做消毒处理。经上述处理,固废暂存室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备中产噪设备不多,主要产噪设备为水泵、风机等。这些产噪设备均设在室内、楼顶或远离环境敏感点,业主采取强化墙体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和医疗废物。本项目设置专用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并保持生活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清理,防止病菌滋生、疾病的传播;项目污泥来自污水处理设备,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对外环境无影响;项目建成营运后在医疗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储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后,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在一楼建设医疗废物储存间一座,储存面积为4m2。能够接纳本项目医疗废物。 

  

年产7000台氢能源无人机项目 

嘉明经济开发区嘉隆路北首 

山东黑鲨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总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9325.92万元。其中无人机生产车间1500.00m2,无人机调试中心300.00m2,无人机试飞场500.00m2,燃料电池实验室400.00m2,燃料电池生产车间2200.00m2,仓库400.00m2,办公室1400.00m2,辅助用房300.00m2。规划新购置裁切机、平板压机、无人机组装生产线、制氢加压一体机(奥卡1)等生产设备,共计293台(套)。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劳动定员120人,产生生活废水864m3/a,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下水管道;密封用水全部消耗,损耗量为50m3/a。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焊锡工序会产生焊锡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锡及其化合物和总VOCs。 

本项目锡条的年使用量为0.2t,参考《机加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焊接材料发尘量取25g/kg,则焊锡废气中烟尘的产生量为0.005t/a。 

本项目助焊剂的年使用量为0.05t, 其中含有60%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是松香),则焊锡废气中总VOCs的产生量为0.030t/a。 

(2)密封废气 

密封工序采用密封硅胶,挥发性有机物所占比例大约为50%,密封硅胶用量为18kg/a,则VOCs的产生量为0.009t/a 

预测其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 mg/m3)要求。《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的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及修改单要求(10.0mg/m3)。 

综上,本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 

本项目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168m的坡舒村。所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目标存在。 

噪声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5~90dB(A)。生产设备全部设于生产车间内,通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固废。项目劳动定员120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照0.5kg/d·人计,主要成分为纸屑、塑料品等,年产生量为18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年分装400吨聚合物泥浆粉项目 

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15号 

聊城市麦杰驰钎具有限公司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为:项目总投资60万元,租赁生产车间一座,占地面积2400m2,总建筑面积2400m2,购置搅拌机、储料罐、全自动分装机及除尘设备,达到年分装400吨聚合物泥浆粉的生产能力。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分装和封口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粉尘经布袋吸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为0.069mg/m3,排放速率为0.0005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颗粒物 重点控制区 规定的浓度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制(3.5kg/h)。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量约0.0124t/a,排放速率0.0052kg/h,经预测,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759mg/m3,出现在176m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聊城嘉明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严格落实污水产生区、固废存放区防渗的前提下,本项目的投产运营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处置,除尘器收尘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区,在建设单位满足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要求、及时清运处理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分装机等设备噪声。主要通过采取对所有设备均设置在密闭房内,密闭房间采取隔声门窗,墙壁采用吸声材料;空调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并经过周边厂房阻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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