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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一、行风建设责任制
1、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2、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行风建设中负领导责任;单位副职要协助正职做好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
3、建立与行风建设责任制相关的报告、评议、检查、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以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4、要结合行风评议阶段性工作,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对各级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
二、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
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1、行风评议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并造成后果的。
2、对群众来信、来访置之不理,态度恶劣或对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办理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行风出现重大问题,影响较大的。
4、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
5、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及布置的任务不认真执行,造成工作失误和后果的。
三、社会服务承诺制
1、认真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的详细内容和标准,并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时间等向社会公布。
2、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承诺服务到位,取信于民。
3、设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4、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收费公开制
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
2、使用规范的票据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凭证;
3、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支、挪用现象。
五、首问责任制
1、来人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到底;做到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杜绝生、硬、冷、推现象;
2、建立信访接待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接待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来电、来信、来访,重要信访由领导亲自接待;
3、建立严格的接待、登记、报批、交办、反馈制度;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落实承办单位和部门,明确责任和办理期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取信于民;
5、信访办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单位或投诉人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监督举报电话:0635-878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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