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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历复印申请时限
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7天可以申请复印住院病案。
二、申请途径及流程
1.申请人到病案室申请办理。
病案室地址:医院东北角发热门诊楼一楼病案室。
咨询电话:0635-8422326。
2.病案网上预约邮寄服务(推荐使用,方便快捷):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特色服务-病案邮寄,按照提示进行办理即可。
三、需提供证件
为保护患者隐私,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患者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3.患者是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出生证明或户口本;代理人需提供本人及任一一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患者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或保险理赔申请书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有效工作证明;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持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查阅复印病案资料。
四、费用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张(含A4、B5纸)0.5元,办理邮寄业务的另加邮费(系统收费为预收费,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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