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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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报送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区工信局对今年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系统地总结归纳,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现将本单位今年以来的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学习及组织落实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要求,制订了本部门2023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普法活动和普法学习,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机关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参加了“5.28民法典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完成了区普法办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方面。推进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是围绕先进制造业发展,认真落实上级扶持政策。对申报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聊城市市长质量奖,国家级、省级、聊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省、市级“一企一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荣誉称号、技术平台时,从规上工业企业中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今年我局共培育了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制造企业1家;省级单项冠军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1家,为历年新高;省级瞪羚企业4家,省创新型中小企业30家,省新材料领军培育库企业1家,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家、市级3家;市级智能工厂2家 、数字化车间1家;市级工业绿色园区、绿色工厂2家、绿色设计产品1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优先推荐申报,今年共推荐先进制造业企业50余家。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二是学习了《东昌府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区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东昌府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和《东昌府区司法局关于规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送程序的意见》等文件。三是认真清理公平竞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报送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聘任法律顾问方面。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单位聘请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李又强、贺鲁杰律师为局法律顾问,每年列出专项法治建设工作经费预算。按照履行法律服务协议约定,举办法律知识培训讲座,2023年5月为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10月份举办《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题讲座,共同学习,互相交流,提高了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与传播。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里面包含了20多项具体指标。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工作,鉴于单位涉及执法领域的岗位负责人大多是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编制人员较少,依据目前执法资格考试条件,无法参与执法证申领考试,截止目前无人持有执法证。针对行政执法事项无法达到执法要求,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六)行政复议工作方面。自2019年组建以来,工信局未有执法过程,不存在行政复议工作,也不存在行政案件。
(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确定了全年学法内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使学法用法常态化。二是年初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市“谁执法谁普法”系统里,及时上传本单位的普法执法信息,截至12月份已上传30余条。三是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对学法考法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安排,统计上报参考人员信息,积极协调考试资料,供大家提前学习法律知识。结合工信工作实际和部门行政执法普法的特点,突出了学法考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方面。工信局组建以来,未发生行政案件,不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现象。
(九)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的工作制度,并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根据我局职能权限,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任务,由于东昌府区没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及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的企业,没有监管对象,无法开展抽查检查。
(十)健全完善“免罚清单”“轻罚清单”机制。一年来。根据上级要求,梳理了工信局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还未出现涉及事项。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年来,我局坚持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法用法,先后召开多次党组会,研究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工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局志愿者普法队伍,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小组组长,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觉接受监督方面。过去的一年中,区工信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班子之间,分管人员与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
(三)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一是举办法治讲座。邀请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二是组织《民法典》、《宪法》等学习宣传。今年5月28日为民法典颁布三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安排普法志愿队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上午,东昌府区工信局党员志愿者在“聊城市亿丰生活广场”参加了全区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了《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推动了“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12.4为全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利用微信群、户外宣传等方式集中宣传宪法、食盐专营办法、安全生产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工信部门专项法律等。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工作人员初步掌握了民法典、宪法等各种法律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的热情和法律素质,为以后法律宣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推进提高工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水平有待加强,法律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新媒体利用度还需加强。主要原因是工作创新不够。
二是缺乏专业的工信领域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单位涉及执法领域的岗位负责人大多是事业编制人员,行政编制人员较少,依据目前执法资格考试条件,无法参与执法证申领考试,截止目前无人持有执法证。针对行政执法事项无法达到执法要求,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进我区工业经济领域法治进程。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工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带动全局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工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不断提高工业经济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结合工信工作,立足实际,抓好工信系统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条例的学习贯彻。主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这些与工信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充实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法治工作的培训学习。针对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的实际,建议强化法治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事法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充实工作力量,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配备相应的工作力量,共同做好下一年度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工信领域法治建设进程。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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