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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红旗小学资助工作细则

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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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确保国家、省、市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我校会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 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分为学校认定工作组、年级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理清岗位职责。特别是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将任课教师人数、学生(家长委员会)人数进行合理配置。

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成立聊城市东昌府区红旗小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和《聊城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表》,并全程领导、监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核后,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三、 完善认定办法,确定资助标准

我校将参照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物价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进行评定。

把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重点资助。

认真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合理评定受助档次,确定资助标准,确保各项资助资金达到相应学段的资助比例,不造成资助资金的滞留。

四、严格工作制度,规范认定程序

1、首先向学生家长发放一封信,由家长签字回收学校存档。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在家长群发布通知,确保资助政策全覆盖。

2、根据聊城市扶贫办提供的名单,通过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筛选核实本校建档立卡名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需要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未满16周岁学生)持《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及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庭、孤残、烈士子女、长期患重病、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家庭房屋、政策性优抚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照相关认定程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公示期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批,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并全程领导、监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精准资助

我校要不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信息,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并依照情况变化做出调整。

我校会依据上级指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东昌府区红旗小学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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