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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成立“红旗小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的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红旗小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汇报如下:
组 长:宋士伟
成 员:刘云冰 司加超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刘云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司加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认定程序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监护人)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家访评定。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年级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确定名单后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审核学校年级认定工作组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聊城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表》。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统筹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在征得年级认定工作组意见后,对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和《聊城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表》,并全程领导、监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通过审核后,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附: 1.学校审批小组
2.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3.年级认定工作小组名单
4.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东昌府区红旗小学
2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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