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2024年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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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1.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在义务教育方面:“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
2.按照《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东昌教体字〔2024〕29号)文件要求,我区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材料、流程】
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教体局基教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报名平台。
- 一审: 由瑞敬
- 二审: 冯兴共
- 三审: 杨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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