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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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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9:43:35
东昌府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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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聊城市2024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企业类奖补对象及标准:对2023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二)孵化载体类奖补对象及标准:申请奖补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东昌府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2.孵化运行绩效良好,符合《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中奖补条件;

3.被孵化企业2023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孵化载体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每个孵化器 (众创空间)一年内最高奖励 1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类申报流程:区科技局参考市科技局初步筛选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名单,审核企业拟奖补标准,确定拟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形成《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企业类)。

(二)孵化载体类申报流程:

1.相关单位以自愿申报原则填写《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申报表》(孵化载体类),须同时报送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及高企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各相关单位依照补助标准提出补助申请,汇总形成《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报至科技局。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时间范围: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3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pdf版发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邮箱。

(二)请于4月29日前将《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申报表》(孵化载体类)和《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各一式份)报送科技局,同时,将所有资料的pdf扫描版发送至科技局高新科邮箱

邮箱:dcfqkjjgxk@lc.shandong.cn。

联系方式:科技局高新科  8419506

附件:1.《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企业类)》

2.《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申报表(孵化载体类)》

3.《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 

4.《承诺书(模版)》

东昌府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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