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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方案
社会福利
1137150200422583XU/2023-45287052
东昌民函〔2023〕25号
2023-10-31
2023-10-31
东昌府区民政局
有效

东昌府区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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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民发〔2022〕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结合《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事项审批权限委托下放通知》(东昌民函〔2021〕19号),制定《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主动加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特别是对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及监护人,要主动提醒告知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退出事项,指导申请人员填写、提交《东昌府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东昌府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东昌府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附件1、2、3),确保两项补贴政策应知尽知、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对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员,3个月内采取任何形式主动提醒告知的,视为已开展政策宣传。要坚持需求导向、自愿申请原则,对已通过发放政策告知书、入户走访、电话等形式开展宣传,但残疾人或监护人并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强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残疾人自愿放弃后再次提出补贴申请的,应当及时予以受理,补贴资金从申请当月计发,不予补发。

二、进一步落实政策衔接规定。对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申请之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发残疾人证登记的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新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的残疾人,残联组织对新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应通过发放《东昌府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使申请人或监护人知晓应主动告知的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在监服刑、残疾等级变更、低保或低保边缘政策享受状况变更、死亡等相关情形。

三、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区民政局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做好补贴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监管、集中复核、政策衔接及制度建设工作。区财政局要将两项补贴资金及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区残联要及时更新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状态变动信息,协同做好与数据比对、生存验证、全员集中复核、政策宣传及残疾人或监护人主动告知事项转介等工作。区民政局、区残联和各镇(街道)应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区民政局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比对残疾人退出低保等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区残联及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比对残疾人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残疾人证状态变化情况。

四、积极推动补贴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方便群众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办理两项补贴、增强节约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在东昌府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管理方面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建设,推进无纸化管理。各镇(街道)应按照《东昌府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自2023年10月1日起,逐步健全、规范两项补贴档案,电子档案健全、实现无纸化管理的镇(街道),可不再保留纸质材料。

 

附件1:东昌府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2:东昌府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

附件3:东昌府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聊城市东昌府区民政局

聊城市东昌府区财政局

聊城市东昌府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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