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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请政策
11371502MB2866676U/2022-4343547
聊农发〔2022〕5号
2022-11-11
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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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开发区财政金融部、高新区财政金融部,度假区农业农村局、度假区财政局:

    为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聊城市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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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



聊城市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为确保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42号)要求,结合聊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和补贴对象

    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各县(市、区)在进行面积核定时,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以下具体情况做出明确要求:一是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二是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三是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四是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流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流程包括:种粮主体自报告、村初核、乡镇审核、乡村两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市级汇总上报。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为确保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基础数据准确、有效,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特别是有折实面积的情况下,指导种粮农民和新型种粮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和新型种粮经营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

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后报乡镇政府。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负责将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有关信息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六)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34元的标准,于财政部门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农户。对发放过程中,因最终核实的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21年实际补贴小麦种植面积的,导致按134元的亩均最低补贴标准落实仍存在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垫付,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前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七)市级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汇总整理本县(市、区))核定的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资金发放、县级财政垫付等情况,并将情况于财政部门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县农发行后30日内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级将汇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情况,将情况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保障措施

    (一)做好组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介,采用明白纸、宣传车、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主体了解、掌握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种粮主体据实申报。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考虑去年秋汛对小麦播种的影响,针对今年我市晚播小麦面积较大、出苗情况不均衡的实际,科学确定种粮农民和新型种粮经营主体自报告面积截止时间及乡、村两级公示时间,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针对今年特殊年份,要加大对乡镇、村级干部指导培训力度,使各级明确责任分工。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自报告、核实、公示、信息清单录入、发放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做好小麦面积核定工作,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小麦面积核定情况。

    (四)强化监督检查。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面广、惠及农民众多,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各县(市、区)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特殊工作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措施,切实保障整个核定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加强工作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要加强沟通,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强化补贴管理发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访问题较多的乡、村,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要强化资金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粮主体直接受益。













































抄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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