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及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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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政策依据: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 4、《山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操作手册》
业务范围: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业务内容:1、依据商调函或接收函和档案转递规定,办理档案转出相关手续。
2、档案接收: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交,对本人自带的档案不予接收。
3、档案日常管理:根据办理条件,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认定。为代理人员开具存档证明、政审证明等与档案内容有关、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4、档案转出:(1)要求转出代理人员档案的需提交接收单位(须具有国家规定的人事管理权限)商调函或接收函、委托代理单位同意调出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转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档案管理人员对转出档案进行认真整理密封后通过机要转递或通知接收单位持介绍信领取,其中属有公职的,同时出具行政介绍信、档案转递单。
二、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
政策依据:1、《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组织实施全省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3、《关于做好聊城市2019年青年见习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1)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有助于提升就业能力的见习岗位;(3)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具体开展就业见习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
申报流程:(1)受理认定部门。拟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向单位所属人社部门申报;(2)申报材料。申报表;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成立的支撑材料;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包括见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公示及认定。对拟认定为“山东省青年见习基地”的所属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所属人社部门正式行文批复,并报市人社局备案;(4)2019年前认定或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吸纳青年见习,并列入“山东省青年见习基地”。
见习生见习工作期间生活补贴的申领:申请见习经费需要的材料包括:(1)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费花名册。(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考勤表(3)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生复印件。
三、“一站式”服务平台工作
文件依据:聊发【2017】18号、东昌发【2017】18号
办事流程:(1)一窗接件。“一站式”服务平台负责受理用人单位或高层次人才申请。用人单位或引进人才要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2)专员办理。“一站式”服务平台源专人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引进人才相关服务事项。对确需引进人才本人到场办理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预约服务。(3)集中反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一站式”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平台要及时将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反引进人才或用人单位。(4)统一建档。“一站式”服务平台要建立引进人才服务信息库并及时更新,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定期汇总服务工作情况,报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三支一扶”人员有关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费以及期满待遇等相关问题
1、“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根据鲁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作收入水平。
2、“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安家费发放条件及标准
根据鲁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规定,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3、“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待遇
2017年以后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器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五、人事代理
文件依据:《关于规范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工作的通知》(鲁就人〔2017〕20号)、《聊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聊人才字〔20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2017〕119号)
办理流程:
1、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向中心提交开户申请书,说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主营业务、规模、专门负责人事代理业务的人事专员等),申明开户理由,并附拟调入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原档案存放单位等)。
2、提交材料。①单位开户申请书;②有效证照副本(法人提交法人登记证副本,律师事务所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中心留存;③拟调入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实地考察。受理开户申请5个工作日内,中心组织人员到单位实地查看,主要考察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拟调入人员档案是否符合规范、党员活动开展活动等,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和个性化服务需求。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单位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于档案内。实地考察后2个工作日内研究确定,符合开户条件的,代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与中心业务负责人签订《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六、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到我区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会保险的,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同等层次的留学回国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补贴时限最高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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