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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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山东省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长幅度为6.67%,直接惠及东昌府区11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自2009年建立制度以来,东昌府区已经先后9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东昌府区建立了对65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不断提升。东昌府区根据上级政策采取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等措施,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着力提高个人账户基金收益水平,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自身的养老保障水平。
下一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着力落实居民保险政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要,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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