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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仁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3TNUBB6D):
本委受理的臧继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东昌劳人仲案字〔2025〕第73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聊城市东昌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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