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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的2025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区一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抽样单号:DBJ25371500434931664ZX,购进日期:2025年8月4日,被抽样单位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卢鑫百货商店,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8月22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聊城市东昌府区卢鑫百货商店送达了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DBJ251664),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产品。经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胡萝卜100千克,抽样基数100千克,抽检6.46千克,剩余93.54千克全部销售完毕。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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