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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的2025年山东聊城夏季食品专项抽检工作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我区一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芒果,抽样单号:DBJ25371500412531726ZX,购进日期:2025年8月1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山东聊城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振兴店,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9月9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山东聊城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振兴店送达了聊城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LCSC2025126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产品。经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芒果10千克,抽样基数10千克,抽检3.382千克,剩余6.618千克全部销售完毕。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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