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昌府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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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安排,2024年3月27日至6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细,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足。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不全面,未紧密结合自身实际。
(1)关于党组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行学习的问题。一是优化理论学习举措。及时调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部分纳入学习清单,综合运用集中学习、政治轮训等方式,对漏学内容进行了补学。2024年10月份我单位举办了全市规模最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对全区司法行政人员、专门法治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轮训培训。二是从实开展理论研讨。严格执行理论学习研讨制度,有序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学习研讨活动;2024年8月份班子成员紧扣主题,结合岗位,谈心得、话体会、明目标、定措施;各支部开展了“强党性、担使命、促作为”学习研讨,系统增强了党员干部对党的法治理论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2)关于在“学懂”环节有偏差,理论学习不严不实。材料撰写把关不严、质量不高,出现明显错误表述的问题。健全审核把关制度。针对民主生活会材料出现明显错误表述情况,责令政工股牵头整改,修改后的材料局党组已研究审议通过。对其反映出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明确会议文稿牵头股室初审、办公室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党组书记审核四级责任。2024年9月份党纪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通过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多次完善,取得了良好效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够有力,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有缺位。
(1)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牵头制定《东昌府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2024-2025年)》,聚焦能力素质、工作体系、监督质效、保障能力等方面,明确13项具体提升措施,从制度层面优化我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目前,共调度落实情况5次,协调解决执法领域问题7个,新增镇街行政执法人员44人、同比增长163%。2024年7月3日,区司法局在全省行政执法队伍立法调研会上作典型发言。二是深化涉企行政执法阳光监督。出台《东昌府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措施》《东昌府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大监督”四项行动,联合区检察院对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六大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走访各类市场主体40余家、商会2家,发现问题14个,整改率100%,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案件1422件,受益主体1338个,告知承诺事项2526件,减轻证明材料9544件。三是打通执法领域监督协作渠道。健全“局队合一、室所联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协调配合机制,建立14个镇街执法监督办公室、19个重点行业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88名社会监督员,监督触角延伸覆盖关键领域、重点行业。在全市率先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对涉及12个执法领域3433条不满意热线进行分析研判,向7个执法领域19类问题发送了风险提示函,该经验做法被纳入司法部试点项目。四是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化“红色律所下基层,百名律师联百企”活动成果,与区工信局联合出台《东昌府区“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活动方案》,从16个区属律所抽调近百名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一人一企一策,协助企业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领域风险。目前,共服务企业50余家,提出企业风险防范意见125个,帮企业解决各类涉法问题200余个。
(2)关于矛盾纠纷调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调解基础。指导成立全市首家驻监狱矛盾调解工作站、全市首家仲裁调解工作站,推出全市首个矛盾调解“智慧云”平台,打造了“有事来聊·诚心调解”品牌。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开展“一所一品”法治建设活动,擦亮了好“闫”好语、“营”刃而解等14个镇街调解品牌,新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24年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矛盾6300余件,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二是进一步充实优化调解力量。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优化提升行动,推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两员融合”,新充实专职调解力量11人。出台《东昌府区人民调解员政治能力与业务素能提升常态化轮训制度》,实现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同堂培训、联动发展。2024年共开展调解业务培训4场次、轮训率100%,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整合各领域调解骨干、法律专家21人,组建“保障重大项目调解服务团”,集中力量护航重点项目建设;同时,根据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特点,成立知识产权纠纷、商事纠纷等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全力破解行业领域调解难问题;其中创新成立全省首家涉企登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为全国“2024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单楷模-场景治理典范”。
(3)关于普法覆盖面不够广泛,没有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问题。一是线对线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围绕农民工、失学青少年、新业态人员等流动群体,制定《东昌府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东昌府区司企互联-“新业态”法律服务方案》,探索新业态群体“小蜜蜂”法治宣传员机制,分级分类开展流动群体普法活动30余场次,“法治小蜜蜂”入户普法10万余家,发放普法资料15万余份,最大限度为流动群体提供“送法上门”服务。二是面对面开展体验普法模式。探索“互动体验式”普法新模式,研发“法惠昌民”智能普法宣传员,开设“三娃说法”栏目,推出法治拼图、法治套圈等十余款法治游戏,普法教育向“有感互动”转变。目前,智能普法宣传员已覆盖1239个村居微信群、惠及25.6万余名群众,在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出《三娃说法》系列作品23期、阅读量超过110万人次。区委依法治区办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区司法局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全省公益普法联系点”。三是点对点狠抓普法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东昌府区国家机关重要普法节点表》,用足用好“三单一书”制度,通过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和普法责任评价书,加大责任单位督促指导力度。目前,已向部门发送普法提示函16份、重点任务督办单3份、普法责任评价书5份,对6个镇街11个部门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
(4)关于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动态分析研判机制。研究制定《东昌府区行政复议工作约谈通报办法》,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制度,每月对案件类型、常见问题、纠错情况、执法建议等情况进行深度剖析、系统研判、季度通报,重点跟踪新型案件的受理、办结、纠错、审理程序等要素,为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1-12月份全区共受理复议案件376件,其中调解和解93件,确认违法9件,责令履职4件,制发复议案件通报4期。二是发挥协同联动指导作用。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络点14个、企业服务点49个,举办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庭审观摩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今年以来,区司法局联合执法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7次、调查会3次、纠错案件分析会3次,行政复议纠错率为4.53%、同比下降1.62%,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三是全面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开展2024年度全区各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8个重点领域32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共发现4大类17项具体问题,并逐项进行反馈和督办。另外,联合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相关科室对公安、教体、生态环境等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发现财政领域问题16项、公安领域问题27项、教体领域问题27项、生态环境领域问题24项,目前以上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没有严格落实补学
制度的问题。建立学习提醒制度。探索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提醒制度,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等五项提醒重点,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签到、补学机制,机关党委每周进行提醒,进一步拓展了党纪学习教育效果。2024年以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两位同志对理论学习内容进行了补学,并提交研讨材料。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扛牢意识形态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健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专题会议研究机制,明确领导班子和有关股室、司法所职责任务,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目前,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会议4次、领导小组会议2次,并对2024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情况进行了通报。
(3)关于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舆情分析研判。建立股室、公证、律所、司法所等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工作机制,已向区委宣传部门报送社会热点等舆情信息24条,法治领域舆情研判处置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加强法治东昌府平台建设,2024年度共推送法治信息1547篇,61篇法治经验被省部级媒体推广,法治东昌府微信订阅号获评“全市政务新媒体十强账号”。
(三)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加强
7.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还有差距。
(1)关于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等评价体系,细化“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与形式,建立“领导班子带头学、业务骨干专题学、全体人员经常学”的联动学习模式,实现“第一议题”同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融合、共同促进。2024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14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研讨率100%。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改完善《东昌府区司法局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机关会议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行决策,及时邀请相关业务股室、司法所等中基人员列席会议,积极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建议,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3)关于2022年与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雷同的问题。责令政工股对2022年度、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重新盘点,相关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目前,以上两个材料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特别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权威性。
(4)关于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局党组分别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对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性甄别,相关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
8.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从紧抓好问题整改。责令相关股室和个人对2020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和2020年度至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进行深刻查摆,已提交局党组审议通过;责令机关党委对各支部2023年、2024年组织生活材料、三会一课、e支部上传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当面指出问题,现场督促整改,逐项检查验收,确保了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二是从细抓好党内学习。依托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运用集体学与个人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等方式,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等学习交流40余场次,精心策划了“党员过政治生日”“送法进小区”等系列主题活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使党员干部在沉浸式学习中深化了党规党纪的理解和感悟。三是从优抓好党建引领。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提升法治为民办实事成效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把学习研讨、主题党日等各道关口,着力搭建党建引领、法治惠民新平台,在市域成功叫响“聊源星火·法惠昌民”党建品牌。2024年度省内外13个县(市区)到我区学习借鉴司法行政党建经验做法。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9.关于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改了又犯的问题。一是在深化法律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列入“全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出台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值班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法律顾问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多形式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度法律顾问为镇街、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387件次,举办专题讲座、法治宣传173场次,参与调解重大矛盾212个,镇村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法律顾问参与镇村合法性审查工作被《山东法制日报》头版刊发。二是在强化能力素养提升上“见实招”。制定区、镇两级基层法律顾问常态化培训体系,分级分类开展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专题培训,在区级层面加强宏观政策解读、前沿法律知识更新以及复杂案例研讨,在镇级层面侧重矛盾调解等实务操作,先后开展法律顾问业务培训16场次,全员培训率100%,法律顾问服务保障乡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三是在加强督察考核指导上“动真格”。修订《东昌府区村居法律顾问考核细则》,把法律顾问履职情况作为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加大法律顾问业务能力、系统使用、工作日志、案件卷宗等督察力度,督察结果与人员续聘、考核挂钩。目前,已对14个镇街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对238个新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优化调整,重新选聘法律顾问77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19109;电子邮箱dcfqsfjagk@163.com。
中共东昌府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2日
- 一审: 郑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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