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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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23年,东昌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党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党委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7次研究法治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区委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2次、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2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课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5次,并在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先后举办两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二是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区委法治委及其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召开会议17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执法领域监督检查、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并推动落实。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召开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部署会,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专班,对标创建指标体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培育工程,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大提升。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在全区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对14个镇街和6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督察。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推进法治督察常态化。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坚持依法依规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首推诊所执业备案新模式,最快不到10分钟办结,压缩达99%以上。探索上线“智能表单”商事登记智能辅助系统,实现文书“一键生成”,审批时限压减85%以上,准确率达100%。在全市首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全程电子化办理,申报材料压缩达87.5%。突破“一址多照”改革,在全市首推“集群注册”登记新模式,目前,集群注册”企业302家,累计为创业者节约成本1800余万元。创新推行立项阶段“一件事”场景套餐服务、开展环评“打捆”审批改革、乡镇企业开办“一件事”、葫芦直播电商“一件事”等主题式集成服务,典型做法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相继报道,审批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平台监管行为及时率100%,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实现监管标准化、精准化。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行服务型监管,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为人民服务宗旨有机结合,重视企业需求,保护知识产权,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促进产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减罚免罚”制度,全区共有免罚案件1626件,涉案金额196.2万元,受益市场主体1635家。三是政务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打造基层政务服务“小易”工作室。实现14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7个部门专厅云帮办平台全覆盖,上线服务事项1205项,为企业群众提供“一次都不跑”的居家办事体验。截至目前,累计提供服务3485次。率先打造政务服务“整点报时”模式,上线证照到期自动提醒系统,目前已发送证照到期提醒17035次,典型做法得到上级认可并被《人民日报》发文推介。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机制不断健全。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及时对快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二是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出台《东昌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关于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东昌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办法》等文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相关程序,对7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审查率均为100%。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度,充实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队伍保障。截至目前,全区乡镇政府合法性审查人员共142人,全区14个镇街均已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架构,各乡镇审查涉及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解除协议、规划等事项1369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升级执法监督方式,建立事前“伴随式”执法监督+事中实务案例讲评+事后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执法监督“全流程”工作体系,依托司法所设立14个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镇(街道)延伸。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创新“一轴三联三进”执法监督机制,发挥14个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14个行政执法联系点、60名社会监督员联合联动作用,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关。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网络巡察510余次,督导补充案件280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抽取179件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三是完善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3年共清理行政执法人员141名,共开展业务骨干培训3场,执法人员培训1300余人次。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强化。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全年共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108件、政协委员提案304件,办复率100%,满意率99%。主动接受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督,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54个月保持100%。市区两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69件,其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案件97件,占比57%,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4.1个百分点。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降至3.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推行政务“五公开”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门户网站全部优化升级,其中优化政务公开专栏30个,添加政府服务、政策问答、智能机器人等个性化功能。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6条,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0件,办理人民网留言64件。区政府主动公开率达到100%,政府常务会议公开率100%。
(六)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深化“有事来聊·信义联调”品牌建设,强化协调联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派出所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和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截至目前,东昌府区通过“2+2+1”调解机制共接待来访群众3300余人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16件,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9%以上。创新打造“两沟通一建议”工作模式,持续做好“万人成讼率”通报工作,推动“无讼社区”创建,设立“法官工作室”,推动更多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2023年,共制发司法建议27份,分流化解案件3000余件,民事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94%。新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全区范围内依托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行政复议申请基层联络点,在全区49家中小企业挂牌行政复议服务点,形成了全覆盖的网络体系。全年共办理复议案件201件,数量比2022年增加近43.5%,其中和解调解62件,纠错率大幅降低。三是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承接全市“智慧法治”建设试点项目,创新打造东昌府区数字化法治平台。2023年,东昌府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入驻律师16110名,累计接受群众咨询8586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完善法律援助服务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区、镇、村三级“法之援,爱无疆”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截至目前,东昌府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80件,结案1343件,2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七)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一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三单一书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10月,东昌府区迎接省、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12月,对各镇街和部分区直部门进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二是探索“法治+文化”融合发展机制。打造“三娃说法”法治文化品牌,将法治文化与非遗、民俗、乡土文化深度融合,创作“法治葫芦”“法治陶艺”“法治剪纸”等法治文化作品。依托侯营镇“中华文化葫芦园”打造“福禄法治公园”,被推荐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加强信访工作条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23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17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40场次。结合“红色律所下基层·百名律师联百企”活动,为30家企业送法。东昌府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被推荐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10个企业被评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八)重大风险处置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印发《东昌府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东昌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则制度,并在原预案的基础上修订《东昌府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二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调整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及下设各指挥部(专项小组)区减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调整区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等5个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初步建立16支专业救援队伍,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演练。三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召集主要涉灾单位,深入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行业领域(灾种)灾害风险会商评估工作,召开四次防灾减灾会商会议,及时研判当前自然灾害形势。完善自然灾害早期预警、信息共享与发布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有效减轻自然灾害对社会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示范创建合力还未有效形成。当前,我区已正处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关键阶段,与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相比,短板弱项问题依然突出,比较优势不强,个别职能部门对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参与积极性不高,特色亮点挖掘不够。
(二)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性还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数量、综合素质和能力与高质量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居高不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还不平衡。从总体情况来看,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还不相适应;律师、法律顾问等法治人员多集中经济较为发达、人口相对密集的镇街,偏远乡镇法律服务资源相对不足,难以满足群众需求,致使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筑牢基层法治根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镇街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效能化;开展区、镇、村三级法治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大力培树基层法治典型,擦亮法治东昌府“金招牌”。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
(二)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把合法性审查关,确保区、镇两级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审查率、报备率100%。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及时清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机制壁垒。推动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领域应用,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更深层次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常态化会商推进机制,优化完善村居法律顾问考核等制度;探索互动体验式普法工作模式。整合普法资源,搭建“东昌府智慧”普法平台,实现全天候全时空普法。建立普法积分奖励制,大数据分析群众学法情况。
(四)筑牢基层安全稳定底线,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智慧调解工程,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整体效能;指导监督行政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对部门行政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发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强化府院联动等途径,推动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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