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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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23年,东昌府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全面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全面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区司法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课活动,举办全市规模最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建立学法、讲法、考法、述法“四位一体”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培养体系。二是有效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动区委法治委及其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召开会议17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执法领域监督检查、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并推动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在全区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对14个镇街和6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督察。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推进法治督察常态化。
(二)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机制不断健全。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及时对快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二是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行政决策程序,组建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对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7项决策进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审查率为100%。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度,充实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队伍保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升级执法监督方式,建立事前“伴随式”执法监督+事中实务案例讲评+事后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执法监督“全流程”工作体系,依托司法所设立14个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镇(街道)延伸。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创新“一轴三联三进”执法监督机制,发挥14个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14个行政执法联系点、60名社会监督员联合联动作用,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关。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网络巡察510余次,督导补充案件280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抽取179件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三是完善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3年共清理行政执法人员141名,共开展业务骨干培训3场,执法人员培训1300余人次。
(四)行政复议应诉水平不断提高。设立行政复议镇街联络点14个、企业服务点49个,受理复议案件142件,复议纠错率6.5 %。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连续三年在全市带头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55个月保持10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降至3.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月17日,区委书记马军权带领法治委成员及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系全市唯一由区委主要领导带队参加庭审活动的县。东昌府区被省司法厅列为“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联系点”。
(五)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深化“有事来聊·信义联调”品牌建设,强化协调联动,以品牌创建引领提升基层法治服务水平。1至11月,共调解矛盾3860件,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3月20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在我区召开。2023年,新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二是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承接全市“智慧法治”建设试点项目,创新打造东昌府区数字化法治平台。2023年,东昌府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入驻律师16110名,累计接受群众咨询8586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完善法律援助服务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区、镇、村三级“法之援,爱无疆”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截至目前,东昌府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80件,结案1343件,2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六)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一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三单一书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二是探索“法治+文化”融合发展机制。打造“三娃说法”法治文化品牌,将法治文化与非遗、民俗、乡土文化深度融合,创作“法治葫芦”、“法治陶艺”“法治剪纸”等法治文化作品。依托侯营镇“中华文化葫芦园”打造“福禄法治公园”,被推荐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三是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加强信访工作条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23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17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40场次。结合“红色律所下基层·百名律师联百企”活动,为30家企业送法。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被推荐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深学笃行党的法治创新理论有所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学习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成效不够明显。
(二)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性还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数量、综合素质和能力与高质量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差距,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居高不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还不平衡。从总体情况来看,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还不相适应;律师、法律顾问等法治人员多集中经济较为发达、人口相对密集的镇街,偏远乡镇法律服务资源相对不足,难以满足群众需求,致使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划
(一)强法治引领,提全面依法治区效能。着力做到“三抓”:一是抓关键少数,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建立“学、考、讲、述、用”一体化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抓环境培育,围绕培育最优法治营商环境,推动重大决策、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社会稳定等方面系统集成、流程再造,抢占全市法治服务制高点。三是抓督促指导,创新“1+2+3”法治督察模式,即:健全常态化法治督察机制,建立镇街、部门2张督察清单,形成个别谈话、材料审查、实地查验3张问题清单,打造全要素、全链条、全流程督察体系,让法治督察长出“牙齿”。
(二)强依法行政,提行政争议化解效能。着力做到“三严”:一是严把重大决策关,在区乡村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基础上,开展备案审查“定点拓面”行动,通过靠前指导、全程跟踪,推动行政决策由“点”到“面”全面提升。二是严把执法监督关,探索以高水平行政执法促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机制,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涉企执法方式、涉企执法监督、市场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勇于突破,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三是严把行政争议化解关,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前置条件,扩大中小微企业复议申请服务点覆盖面,加大听证力度,坚持有错必纠,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行政诉讼败诉率大幅下降。
(三)强惠民政策,提公共法律服务效能。着力做到“三优”:一是优便民措施,推动数字与法治深度融合,建设“东昌府区智慧司法一体化平台”,打造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平台、智慧矫正中心、智慧司法系统应用、数字调解等法治亮点,让数字赋能法治建设。二是优法律供给,推动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所等法律行业规范化,建立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代理机制,让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三是优普法治理,探索“法治+文化”融合发展机制,提升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力争打造更多的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典型。
(四)强基层基础,提基层法治治理效能。着力做到“三强”:一是强法治阵地,在14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开展“一所一品、一镇一特”活动,深挖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品牌,提升“有事来聊”品牌调解力。二是强稳定根基,研究制定《关于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就业、公益“三类基地”建设,丰富“积善正行”矫正内涵,构建“帮、教、管、疏”四位一体的大矫正体系。三是强队伍能力,以“聊源星火·法惠昌民”党建品牌为引领,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书香司法”大学习实践活动,打造学习型、调研型、专业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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