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其他
11371502004527088Q/2023-4331282
2023-03-27 15:32:18
东昌府区审计局

东昌府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自2022年8月开始,聊城市东昌府区审计局组织对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调查区属企业2户。本次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等方面。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区国有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聚焦主业、突出实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战略性重组整合,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举措落地见效,企业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国有资本活力、控制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特点

1.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国有企业基本完成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将党的领导融入到了公司治理。安泰公司、东安公司积极开展对标国内、省内一流企业行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国有企业对照章程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2.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编制,积极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体工作基本完成。

3.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我区国有企业对所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研究评估,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目前已完成聊城市鸿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混改。

二、审计调查发现主要问题

(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1.董事会规范运作方面

一是区属国有企业未设置外部董事。

二是未设置职工董事。

三是子公司未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四是董事会成员配备不符合规定。

五是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岗位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担任。

2.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方面。

一是未设置总经理,总经理履职监督工作推进不到位。二是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落实不到位。

4.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方面。

未全面修订公司章程。

(二)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

坚持心无旁骛攻主业方面。

未建立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三)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

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

东昌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1年未组织开展实施对国有企业虚假投资、挂靠经营的专项清理整顿行动。

(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

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未建立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扩面不达标。

三、审计建议

1、东昌府区加大全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等国资国企改革政策要求,尽快制定完善相关外部董事管理制度、监管权责清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等国资国企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并严格执行。

2、东昌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应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将区属企业差异化降杠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行业重点监管线以内。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