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费计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根据《水法》第四十九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用水必须缴费,用多少水,缴多少费。《关于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水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909号),明确为深化农业用水价格改革,规范农业供水收费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水价。东昌府区引黄引河灌区农业水费是群众农业生产需支付的合理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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