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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11371500MB2874967B/2026-45958248
2026-01-16
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

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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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紧盯生态环境目标,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精准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5年,东昌府区年综合指数为4.26,同比改善7.4%,PM2.5浓度为39μg/m³,优良天数256天,同比增加13天,未出现重污染天。

一是结构性治理纵深推进。扎实推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持续推进砖瓦窑、水泥、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治理,华能5号、6号机组按期关停。二是臭氧与扬尘协同管控强化。开展夏季VOCs专项帮扶,在全区率先安装加油站雾森系统并建立主城区加油站雾森管理调度机制,69家加油站全部制定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工业企业落实“洗厂行动”,强化施工扬尘、裸地堆场管控。三是应急响应能力提升。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2025年共复核29家绩效评级企业项目,其中2个B级,2个绩效引领性,25个C级项目;新申请8家绩效的企业(3个绩效引领性企业,5个C级企业)通过审核。四是开展东昌府区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坚持宣传引导与督导相结合,及时向群众宣传散煤禁燃政策,引导群众采用清洁能源供暖方式,实现散煤动态清零。五是组织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及镇街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及奖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551辆,完成总目标的90.03%;发放淘汰补贴车辆179辆,已发放淘汰补贴134.75万元。六是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东昌府区现已登记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12982台,2025年以来开展日常检查532 台,新注册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19台。对辖区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抽测1019台。

2.水污染防治方面。1—11月份,东昌府区2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一是开展河湖水质隐患排查和入海河流总氮溯源排查整治工作。围绕市控以上河流断面的水质保障工作,对东昌府区19条重点河流开展定期开展巡河工作,2025年度累计巡河382余人次,共排查问题点位35处,已完成整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全区汛前汛期水环境质量隐患排查、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冬春季重点河流断面水质保障工作。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区已治理完成384个行政村,治理覆盖率达57.57%,已完成“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按照全区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结合“部门监督、镇级负责、村级参与”的管理维护制度,持续加强疑似黑臭水体巡查,针对有返黑返臭趋势的及时对接相应镇街第一时间进行防治、整治。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实现农村黑臭水体的“动态清零”,确保我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18个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根据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办法,截至目前我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有效保障,确保让老百姓“住得安心”。

一是2025年更新上报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督促企业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提高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水平,降低环境风险。

二是持续开展2025年度固废系统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产废企业管理计划登记备案835家,危废年报申报755家,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约6.57万吨,处置医疗废物1600吨,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是持续调度中央督察件东发制革厂地块整改情况。土壤修复及效果评估工作均已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复核签字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1.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整改。3月份根据区政府组织落实的百日攻坚战要求,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执法工作,检查污染源487家,加油站131家,商混建材企业检查55家。开展“八条线”偷排偷放、加油站“三级回收”、扬尘企业无组织粉尘治理专项行动,其中偷排偷放工作线检查点位568个,发现立行立改问题41个。工业企业扬尘管控工作线检查点位81个,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处。油品管控工作线检查点位143个,发现问题2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治。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省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开展“回头看”,对群众举报信访逐一排查,全部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山东省期间,东昌府区共计接到群众信访举报42件,涉及我局信访件14件,配合处理5件。相关科室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管。今年以来,我局日常检查396件,已完成368件,绿通率2.9%,联合检查率26.68%,企业评价率46.81%,扫码率100%,取得初步的成效。推进聊城市生态环境领域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执法过程中兼顾处罚和教育,给企业纠错空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营造浓厚的法治营商环境。

4.强化群众投诉问题解决。规范信访秩序,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加强各科室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整合畅通各类诉求渠道,共受理信访来件共计463件,现已办结455件,未办结8件。

5.加强生态环境在线监管。推动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共计57个站点数量,对排污单位排放是否达标进行监管。建设企业用电量监控平台,辖区内共334家企业安装了电量监控现场端,为非现场执法提供了数据支撑。充分利用我区分局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及工业企业用电量监控平台,对辖区内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落实、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坚持优化服务,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1.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东昌府区辖区现有辐射工作单位173家,受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业务60家。全区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帮扶工作,及时帮助企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明确措施、实时整改,消除隐患。通过线上对各辐射工作单位“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监管系统”数据质量监督检查403家次;发现问题427个,整改率100%。

2.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排污许可证实施申请、受理、审批全程网办,避免了企业办事“多地跑”“折返跑”,大大节省时间成本,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环境管理负担。辖区内排污许可证共346张,排污登记信息2100余条。2025年以来共完成新核发、变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160张。督促指导辖区内持排污许可证单位按时填报提交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实现应报尽报。2025年2月环评审批工作由东昌府区审批局移交至区生态环境分局,截至目前共审批环评报告表59件。

3.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从企业污染治理提升改造、清洁生产、关停等方面开展摸排,持续挖掘环境要素指标。截至目前,共完成78个建设项目总量确认,其中省重点1个。完成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确定我区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计47家。

4.加强安全隐患防范。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积极推动辖区风险源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截至目前,辖区内风险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34家,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企业130家,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问题2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隐患排查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强化舆情处置应对,接到市局、区委网信办转办舆情信息3件,均已妥善处置并上报舆情处置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统筹协调、部门协同不畅,存在“碎片化”治理。生态环境部门难以有效调动其他关键部门的力量。县区级生态环境分局权力和资源有限,但要承担广泛的监管责任,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力量薄弱,缺乏专业人员和执法权。精准治污能力不足,基层环保人员对于复杂的污染成因、新型治理技术、模型预测等掌握不够,难以制定出最科学、最经济有效的技术方案。缺乏先进的溯源分析能力(如源解析、VOCs组分监测),无法精准锁定本地的特征污染物和关键污染源,治理措施有时无法实现“靶向治疗”。

二是我区的市控断面受河道生态径流不足和汛期雨污混排的影响,水质稳定达标还存在一些困难,部分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污水管网存在溢流、漏排等情况。因资金拨付缓慢,乡镇污水处理场站运维存在困难。

三、2026年工作谋划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多领域污染治理,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深化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筑牢空气质量改善根基

目标:完成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等约束性指标。

1.强化全域精准管控。充分发挥城区联防联控闭环管理机制和“镇呼县应”机制作用,落实站点专班实体化运行,对落后镇街、园区实施“一对一”督导帮扶。聚焦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面源及生活源等综合协调治理。围绕站点周边强化精细化管控,利用和发挥好站点专班实体化运行机制,保持国控站点专班运行。

2.关键污染物攻坚。一季度扩散条件整体较差,易出现区域性重度污染,要强化重污染应急落实,落实好固定源、移动源、扬尘源、燃烧源等污染源应急减排措施;春季多大风、沙尘,大风天气来临前做好道路保洁、露土、堆场覆盖,强化洒水保洁,沙尘传输过后要做好洗城行动,全面降低积尘负荷。

深化NOx和VOCs协同管控,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秋冬季聚焦颗粒物扬尘污染,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和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科技溯源巡查手段,利用走航、飞航、道路积尘走航、激光雷达、在线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电量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溯源。

3.聚焦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扬尘源整治水平,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要根据气象条件加密道路保洁作业,减低积尘负荷。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方落实好“六个百分百”作业要求,强化高空飘尘整治,提前与济聊高速线性工程项目部沟通,落实环保准入要求,强化日常巡查。二是强化移动源管控,交警部门要持续做好交通疏导,大外环引流等工作,联合生态环境分局加强重型柴油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严防超标排放;交通部门持续推动新能源车辆替代。三是做好企业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要加强企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过程监管,做好无组织排放整治,持续开展协商减排工作,有效削减企业排放。四是坚持散煤管控,落实聊城市散煤验收方案要求,整个取暖季要坚持做好散煤常态化管控,防止问题反复。

4.源头结构优化。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聚焦污染源头防治,做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持续推进“四个结构”优化,严控高耗能项目新增产能,推动节能减污降碳改造,夯实长效治理基础。推动燃煤电厂开展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负荷脱硝改造和精准喷氨改造。

(二)实施水环境系统监管,守住断面水质达标底线

目标:地表水考核断面稳定达标。

1.断面精准保障。以考核断面为核心,持续做好水质保障。做好汛前汛期隐患排查,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溯源排查整治工作。

2.加强排污口管控。巩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成果,对重点排污口强化巡查力度,实现新增排污口动态管理,实现“排查—整治—监管”闭环。

3.多部门联动执法。联合住建、水利、执法等职能部门和属地,加强涉水问题排查,形成良好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确保各部门之间能够及时传递涉水问题的相关信息,并立即做出响应。

(三)强化土壤固废风险防控,守护人居环境安全

目标:重点安全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有效保障”。

1.土壤调查监管提质。严格落实《聊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细则》,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开展调查评审流程,强化调查报告质量管理和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行为。

2.压实重点单位责任。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督促开展自行监测与隐患排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规范固废处置。加强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推动石化化工等行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督促企业按要求公开污染防治信息。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生活环境

目标: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1.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督导。加强巡查2020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运维情况,确保已完成治理的项目正常运行。根据上级要求及下达我区的治理任务,采用更经济、治理效果更优的模式对未治理村庄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持续加强黑臭水体巡查,对上级反馈、巡查巡检、镇街排查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做到全部溯源、防治优先、及时治理。

3.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持续保持禁燃禁烧持续高压状态,针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秋季)着重加强督导、巡查。利用高空瞭望等技术手段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管,确保“不烧一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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