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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11371500MB2874967B/2025-45930095
2025-11-24
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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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单位:

2025年11月24日16时54分,接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聊重指办〔2025〕9号),未来几日我市以西北风为主,逆温减弱,风力3-4级,扩散条件转好。我市决定于2025年11月24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黄色预警,同时终止Ш级应急响应。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聊政办字〔2024〕18号)有关规定,我区决定于11月24日18时起解除Ⅲ级响应措施。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于2025年11月26日16:00前报送本次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报告加盖公章)。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联系电话:0635-8245657

电子邮箱:dcfzzb@lc.shandong.cn

东昌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 一审: 夏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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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审: 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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