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11371500MB2874967B/2025-45951114
2025-12-31
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单位:

2025年12月31日11时19分,接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聊重指办〔2025〕13号),经市空气质量分析研判专家组会商预测,未来两天冷空气增强,我市将持续受冷空气影响,风速增大,整体湿度偏低,扩散条件转好,本轮重污染过程结束。我市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聊政办字〔2024〕18号)有关规定,我区决定于12月31日12时起解除Ⅱ级响应措施。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于2026年1月5日16:00前报送本次应急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报告加盖公章)。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联系电话:0635-8245657

电子邮箱:dcfzzb@lc.shandong.cn

东昌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 一审: 司章华
  • 二审: 郭怀坤
  • 三审: 程强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