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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聊城市华玻门窗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11371500MB2874967B/2025-45943971
2025-12-15
东昌府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聊城市华玻门窗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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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聊城市华玻门窗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2990980

电子信箱:dchbhpk@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52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附件

1

聊城市华玻门窗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项目

聊东环审[2025]57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

2

维利斯(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聚丙烯纤维、1万吨钢纤维项目(一期)

聊东环审[2025]58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2


  • 一审: 王方宁
  • 二审: 黄洋
  • 三审: 于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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