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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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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9:38:50
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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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上(http://www.dongchangfu.gov.cn/)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府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本机关制定的部门文件,转载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办理情况。各项重要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等。

    5、财政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公开的有关工作信息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公开形式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changfu.gov.cn/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办理流程

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申请接收渠道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网址为:http://www.dongchangfu.gov.cn/channel_t_266_14852/

 3、本机关受理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的现场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如实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地    址:东昌府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区政府1号楼1402室)

    联系电话:0635-841330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区政府1号楼1402室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3309

 电子信箱:dcfqswhtzcjj@lc.shandong.cn (此电子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交流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外的投诉、信访等事项,如需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前往依申请公开专栏)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区政府1号楼623室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8961

 电子信箱:dcfzwgk@lc.shandong.cn(此电子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交流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外的投诉、信访等事项,如需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前往依申请公开专栏)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3号楼3233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411879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8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939999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网址:  https://sd12368.gov.cn/login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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