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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全面量化考核方案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每位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客观地、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开创我校教学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教师全面工作量化考核条例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全面性和主体多元性原则。根据教育方针的要求,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既重视思想品德的评价,又重视教师工作任务完成度及工作实绩的评价;既有常规管理的评价,又有学生评价,同事互相评价,学校领导评价。
2、坚持客观性原则。根据教学常规要求,师德规范要求,教师职责的有关规定,对教师的工作实事求是的评价。
3、坚持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标准力求做到遵循教学规律,适应改革的新形势,考核方法具有可操作性。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力求做到能定量的尽量定量考核,不能定量的采用先定性再定量的评价方法,克服以前过于笼统的评价方法。
二、评价目标体系
教师工作评价目标体系采用分级分类制。分为常规量化(占20分)和教学成绩(70分)、考勤(10分)三部分。常规量化分为基本工作(100分)、师德表现(50分)、和专业发展(50分)三部分。
三、评价方法及实施说明
(一)常规量化(虚分200分,实分20分)
包括基本工作(100分)、师德表现(50分)、和专业发展(50分)三部分。
A、基本工作(100分)
含书面材料(10分)、听课教研(20分)、教案(20分)、作业(10分)、周检测(20分)、工作量(10分)、理论学习(10分)等七个方面
1、书面材料(10分)
(1)计划(3分)
①制定符合要求,书写认真、实用(3分)
②制定基本符合要求,书写较认真、实用(2分)
③制定不符合要求,实用性不大(1分)
④未交者,不得分。
(2)总结(3分)
①实事求是,态度认真,书写工整(3分)
②能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情况,态度较认真,书写较规范(2分)
③内容空洞,应付工事,书写不够认真(1分)
④未交者,不得分。
(3)其它材料(4分)
学校或处室安排的其它材料,按时交的记1分,迟交的记0.5分,未交的不得分。此项以学期计算,最高得分折为4分。
2、听课教研(20分)
以20分为基础分,按照《堂邑中学初中部关于教研活动的若干规定》(另下发)的规定执行。
3、教案(20分)
按照要求,每节课前必须写出课时教案。教案必须备足课时、步骤完整、内容充实、书写认真。检查教案时不交教案者视为无教案(无教案处罚依有关规定执行)。
(1)教案数量(7分)
按每学期应备课节数,班周课时3—5节者,每缺一个教案扣0.25分,其他学科每少一个教案扣0.5分。
(2)教案日期(2分)
每次教案上面必须有授课日期。日期全者得2分。日期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教案步聚(3分)
①步骤全,教学过程层次分明、步骤完整(3分)
②步骤较全,教学过程步骤较完整、层次较分明(2分)
③步骤不全,教学过程层次不分明(1分)
(4)实用价值(5分)
①教学过程内容充实,教案实用(5分)
②教学过程内容较充实,教案较实用(4分)
③教学过程内容简略,应付工事(2分)
(5)教案书写(3分)
①书写认真(3分)
②书写较认真(2分)
③书写一般(1分)
4、作业(10分)
①根据上级关于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的总体要求,任课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利用双休日和课后要布置适量的、有兴趣的、有层次的书面作业。次数要求:每周语文3次,作文间周1次;数学4次;英语4次;物理3次;化学3次;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各2次。
②每次作业批改有时间、有等级,二者每少一次扣1分。
③作业不整洁,无统一格式要求,书写不规范的,酌情扣0.5—2分。
5、工作量(10分)
课时的总量以学期或学年来计算。满工作量的记10分,不满工作量的,以占比例来记分。
6、理论学习(10分)
任课教师注意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与研究,无论是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还是教学中的感悟,都要写出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要求每学期不少于1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按检查情况分A、B、C三等记分。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每缺少一篇扣2分,少于5篇或没有笔记、检查时不交者均记0分,迟交者酌情扣1—5分。
7、周检测(20分)
任课教师注意要加强学生的周周清,进行周检测。任教两个班的每周1次,任教三个班的每3周2次,任教4个班的两周一次以此类推。检查结果按应完成的比例占分来记分。
B、师德表现(50分)
以师德量化考核成绩为准,最高分记50分,其它按比例折算记分。
C、专业发展(50分)
1、课堂教学(20分)
①被评为教学能手,区级10分,市级14分,省级20分
②被评为优质课一等奖的或课堂教学成绩十佳,校级4分,区级8分,市级10分,省级15分;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按同级别80%和60%记分。未标明等次的,按二等奖记分(下同)。电教优质课按同级别的80%记分。
③举行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研讨课,校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10分。
④参加各种课堂教学大赛的,同优质课一样对待。
(同一获奖内容以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下同)。
2、论文(最多不超过12分)
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未发表的均按同等奖次折半计算),获得一等奖的,校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第二作者减半。第三作者再减半。论文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按同级别70%和50%记分。未标明等次的,按二等奖记分。
论著,同级别的论文之上加5分。
课件制作、教学案例、优秀教案等评选同未发表的论文一样对待。
习题集按同级别论文三等奖记分。
3、教科研课题
①课题立项,校级1分,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②阶段性成果,校级3分,区级5分,市级7分,省级12分,国家级17分。
③结题成果,校级5分,区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20分,国家级25分。
备注:①阶段性成果及结题成果必须经课题主管部门鉴定通过。以上均为一等奖的记分标准,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按同级别80%和50%记分。无等次的,按三等奖记分。
②课题组成员,按0.1倍计入。
4、工作经验或教研教改成果在教育工作会议或单科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言(含散发材料),校级4分、区级6分,市级8分,省级12分。如果是集体成果,经学校审核后,实际参与人均享受奖分(总分不超过该项的记分),第二作者减半。主编,国家级记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副主编或编委折半记分。
5、在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演讲、素质技能等各项比赛中,获一等奖的,校级3分,区级5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其它等次按一等奖的60%记分。其它种类比赛酌情奖分(以下发的通知规定为准)。
6、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文体比赛、征文、演讲等各类竞赛取得获奖征书,指导教师的奖分,区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按同级别80%和60%记分。若因名额分配,而获得的证书,不计分。
7、通讯报道工作:
在各级报纸报刊发表反映学校工作内容的文章,区级5分,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在校办的工作简报上刊发的教师有关教育教学的作品,每篇按2分记分。
8.教师节评为模范的教师,校级8分,区级12分,市级16分,省级20分。其他与专业发展有关的荣誉按同级别折半记分。市、区教育局下发的证书分别按市、区党委、政府的折半记分。而市、区部门下发的,按四分之一记分。
(二)考勤(10分)
此项得分依据《教职工考勤办法》(另下发)执行。
(三)教学成绩(实分70分)
依据期末统考,先算出各班的教学成绩,然后再算出每位教师任教班的成绩均值。
附:教学成绩量化细则
根据学业考试或期末考试成绩,来计算教师的教学成绩。
一、计分标准:
在一定的范围内,按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80%来计分。按照每20%(含20%,下同)为一个单位,分为四个档次:
第一个20%为优秀生,每生按5分计算;
第二个20%为良好生,每生按3分计算;
第三个20%为较好生,每生按2分计算;
第四个20%为合格生,每生按1分计算.
二、操作流程:
按参比学校分年级按参考学生总数、依比例核算出学生的等次,即按照优秀生、良好生、较好生、合格生和不合格生;
计算出每班每科教学成绩;
计算教师所教班级成绩的平均值;
将年级教学成绩最高值折算为50分,其他教师成绩按比例计算,最后计入教师量化中。
(对于中途接班的成绩量化规定:
1.第一学期接班,优秀生、良好生、较好生、合格生每比原基础增加一人,增加的人数按2倍计算;
2.接班后第二学期,在接班第一学期的基础上,各档次增加的人数,按同档次的1.5倍计算。)
3.若中途接班的教师成绩在未按增加的加倍计算前已是年级第一,则不再加入增加的人数的分数;若不是年级第一,在加入增加的人数的分数后成为第一的,按和原始成绩的第一名老师成绩并列第一,并在该年级产生各种荣誉时,享受最高荣誉;若在加入增加的人数的分数后不是年级第一,则按加入增加的人数的分数后进行排名。
对于非考试学科教学成绩不能考评的教师的量化考核,原则上依据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采取班子评议(占30%)、常规量化(占40%)、学生评议(占30%)的方式。
对于评价结果的使用
教师工作全面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要装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依据,作为职务考核、聘任、晋级的依据,也可作为评选教学能手的依据。
2021年1月7日
堂邑中学关于教学课时的计算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以及区教体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提高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为进一步实施县管校聘和绩效工资打下基础,根据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要以上级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与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编制部门确定的编制标准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全校教职工课时量,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1.本规定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制定。自2021年1月5日起,教职工周课时量按此办法计算。
3.学科教师周课时量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设置,如有变化,须于学期开学前由教务处书面申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书面通知。
3.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教师课时量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对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教师,如学校职称人数超过规定岗位人数实行高职低聘,且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4.实行课时量任前公示制。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把教职工课时量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期中如有变化,须由处室提前申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书面通知。
三、教职工课时量标准
教职工课时量标准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初中专任教师在标准周内的授课时数按标准执行;学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按照一定系数折算后确定。鼓励校长兼课,副校长、主任、管理服务人员必须兼课.
四、教职工课时量核算办法
关于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在一个标准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授课时数,包括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集备教研、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折合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以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以此为参照,根据对其他学科规定的标准周授课时数,进行折算产生的折合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初中课程折合系数表(课程表中) | ||||
课程 | 语文数学 外语 | 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 | 音乐 体育 美术 艺术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
折合系数 | 1.3 | 1.15 | 1.0 | |
3.课时量补充说明:自习与早读:早读系数为0.5,计0.5标准课时;下午自习课和晚自习课每节系数为0.5,计0.5标准课时。中午静校自习系数为0.5,计0.5标准课时(时长不多于60分钟,若多于60分钟,按时长折合)。
4.教学课时量指实际上课、上自习时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一个标准周内所上的总课时数作为周课时数。
5.考试、阅卷:每场次时长超过90分钟计1.2标准课时,60分钟以上不足90分钟计1标准课时,60分钟以下按自习计算。阅卷每班每次计0.6标准课时。工作日监场扣除考试期间应上的课时。(但不属于周常规课时量)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备注:课时量的计算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学校其他的相关课时量依据形成的书面材料为准。)
堂邑中学
2021年1月7日
关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参会参赛等活动的规定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参会、参赛、公差等活动,做到有序高效地培养师资,提高外出学习培训效果,根据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外出学习、培训、参会参赛等活动原则
1.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指令参加学习培训、参会参赛、考察交流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研究,根据学校实际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批准后才可以参加。
2.因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学习培训、参会(有关学科会议,非行政会议)参赛、考察交流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决定派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学校原则上不派教师参加,如因学校特别需要,经研究决定后可以考虑派出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的活动不予考虑。
4.学科主任及学校评选出的各类先进等骨干教师作为优先派出学习、培训对象。年度或学期教学成绩量化低于本年级前二分之一的一般不安排县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有名额限制的培训、学习等,根据教学成绩,在前的优先派出学习、培训。
5.学校尽可能给更多的教师积极创造参加各种教学教研活动的机会,除上级文件规定外,同一名教师一学年之内一般只安排参加一次县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派出学习培训、参会参赛、考察交流的有关程序
1.审批:所有教师、各处室同志外出学习、培训、参会参赛等活动归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共同管理,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同各处室按文件精神形成初步人员名单。待人员确定后,派出人员必须填写外出申请表和登记表(见附件)。校级领导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办公室、教务处须做好登记备案。
2.请假:外出学习、培训、参会参赛等活动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凭借外出申请登记表(完善相关签字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3、工作交接:(1)外出期间的课务(或工作)可自己与同事协商,报教务处备案;如自行调课有困难,也可凭审批手续直接到教务处备案,由教务处负责协助调课;(2)如果是班主任还要向政教处和年级主任请假,作好班级管理工作安排;(3)外出教师将经过签字后的申请表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同时交相关处室备案。
三、返校后的后续工作
1.销假: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参会参赛等活动的教师返校后及时到学校办公室进行销假。
2.学习反馈: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参会、交流,回校后须在本周内面向教务处汇报,上交学习记录或笔记。各级领导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返校后须在本部门或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会议精神,交流相关经验。
3.资料存档:外出学习培训相关材料和返校后的传达学习记录等资料应及时交学校办公室或教务处存档保留。
4.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参会参赛等活动费用在返校后按程序申请经费报销,由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校长核验。然后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凭校长签字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自觉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师德规范和学校声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必须遵守活动纪律和要求,自始至终地参加活动,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向相关组织部门和学校同时请假。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外出学习期间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5.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逗留,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堂邑中学
2021年1月7日
课堂教学十项规定
为确保课堂教学规范有序进行,促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提高效率,展现教师良好的精神面貌,特规定如下:
1.任课教师始终是课堂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必须担负起课堂上教育教学的全部职责,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进入课堂,必须自始至终关注课堂流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2.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课前三分钟。准时在课前三分钟到教室候课,首先要检查教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合理利用好这个时间,可以检查学生作业、预习情况等;可以进行学科演讲或表演活动;可以提醒学生集中精力,调整好状态,准备好上课,并及时表扬、鼓励或批评教育,以创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3.教师要有清楚的上下课礼仪环节。上课铃响,教师立即宣布“上课”;下课铃响,教师及时调整教学任务,应当立即“下课”,上下课都要有师生相互问侯,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
4.教师必须组织好课堂。首先,做好考勤,明晰应到人数,如有不符,及时和班主任联系。把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严明纪律、严格要求作为课堂的第一要素,及时制止违反课堂行为的“第一人”(如睡觉、吃东西、玩东西等),保障课堂教学有序进行。
5. 教师必须关心关注学生课堂学习习惯。教师要注重学生的站姿、坐姿和看书写字姿势以及听讲状态,根据情况及时纠正,要求学生站直坐正,学生看书写字时,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视力。辅导要细致耐心、因材施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进入课堂。
6.教师要注重着装,讲究礼仪。教师不能穿奇装异服或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进入课堂;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要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无言语刺激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7.教师必须严守课堂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工作日不饮酒,在课堂上除身体不适或批改作业外,教师不得坐着讲课,不得出现手扶课桌身体扭曲歪斜等现象,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课堂上抽烟,随地吐痰,乱丢粉笔头、纸屑等。不得使用方言授课。
8.教师要按照在专用教室或室外上课的规定。教师要提前告知学生并组织学生整队进入专用教室或场地,要清点学生人数。在各个专用教室上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爱护专用教室的仪器设备,认真指导学生掌握各项操作,切实搞好组织工作。下课后,整理好桌凳及室内物品,切断电源,填写好记录后离开教室,整队回到班级,教师自始至终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9.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允许中途或提前离开教室,准备齐全教学用品;严禁因为家长或其他人找学生,而让学生离开教室。
10.教师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做到“三讲三不讲”, (新授课)讲授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0分钟,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练习时间。学生发言率不低于班级的1/2,辅导细致耐心。教师不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
希望教师严格规范个人教学行为,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向课堂要质量、要效率。对于违反以上规定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根据其程度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并与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等挂钩。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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