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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堂邑中学关于教学课时的计算办法

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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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以及区教体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提高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为进一步实施县管校聘和绩效工资打下基础,根据教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要以上级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与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编制部门确定的编制标准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全校教职工课时量,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地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1.本规定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制定。自2021年1月5日起,教职工周课时量按此办法计算。

3.学科教师周课时量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设置,如有变化,须于学期开学前由教务处书面申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书面通知。

3.按照区教育局文件要求,“教师课时量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对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教师,如学校职称人数超过规定岗位人数实行高职低聘,且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

4.实行课时量任前公示制。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把教职工课时量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期中如有变化,须由处室提前申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书面通知。

三、教职工课时量标准

教职工课时量标准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初中专任教师在标准周内的授课时数按标准执行;学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按照一定系数折算后确定。鼓励校长兼课,副校长、主任、管理服务人员必须兼课.

四、教职工课时量核算办法

关于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在一个标准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授课时数,包括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集备教研、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折合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以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以此为参照,根据对其他学科规定的标准周授课时数,进行折算产生的折合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初中课程折合系数表(课程表中)

课程

语文数学

外语

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

音乐 体育 美术 艺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折合系数

1.3

1.15

1.0

3.课时量补充说明:自习与早读:早读系数为0.5,计0.5标准课时;下午自习课和晚自习课每节系数为0.5,计0.5标准课时。中午静校自习系数为0.5,计0.5标准课时(时长不多于60分钟,若多于60分钟,按时长折合)。

4.教学课时量指实际上课、上自习时数: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一个标准周内所上的总课时数作为周课时数。

5.考试、阅卷:每场次时长超过90分钟计1.2标准课时,60分钟以上不足90分钟计1标准课时,60分钟以下按自习计算。阅卷每班每次计0.6标准课时。工作日监场扣除考试期间应上的课时。(但不属于周常规课时量)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备注:课时量的计算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学校其他的相关课时量依据形成的书面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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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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