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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机构设置: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执法人员清单:点击查看
办公地址:聊城市松桂路77号
联系方式:0635-8412398
二、检查事项名称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监督检查
督促检查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
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
娱乐场所监督检查
营业性演出监督检查
三、受理机构
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审批机构
聊城市行政审批局、东昌府区行政审批局
五、执法权限
行政检查权
六、执法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工作流程图

八、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东昌府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区政府3号楼司法局3233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0635-8411879
电子信箱:dcfqsfjxzfyysk@lc.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东昌府区松桂路75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1:40 14:00-17:30
服务热线: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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