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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在组织保障与政策支持上都做了哪些工作?

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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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昌府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中医药大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东昌府区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9-2030年)》(东昌政发【2019】20号),在财政、医保、人才培养、中药制剂等方面明确了扶持政策;2020年5月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东昌府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东昌委【2020】38号);2021年5月召开了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2021年11月中共东昌府区委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昌发【2021】12号);2022年10月印发了《东昌府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东昌卫健字〔2022〕73 号);2023年5月印发了《东昌府区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东昌政办字【2023】9号),2023年5月9日召开了全区中医药大会暨区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2023年6月30日印发了《东昌府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东昌政办字【2023】13号),认真学习相关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分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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