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计划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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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特别是疫情报告管理、传染病医疗救治、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等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及流行、医院感染及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2024年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计划及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下发方案(2024年1月)
制定全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计划及方案。
(二)监督检查(2024年2月至10月)
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指导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及镇卫生院开展辖区内未定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巡查工作。
(三)检查资料收集(2024年11月)
调度收集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情况。
(四)检查情况信息上报(2024年12月)
将今年完成的全部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结果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四、检查内容
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东昌府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 要及时跟踪问效,确保不走过场,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以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为契机,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依法规范开展消毒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检查工作与"双随机"监督抽查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一查到底,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处罚结果及时上传"双公示"系统。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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