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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东昌府区阳光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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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1502MB2063155X/2022-4335591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组配
教育教学

【规章制度】东昌府区阳光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转化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局【2015】67号文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本着对广大教师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学校竞聘上岗工作,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奖优惩劣、优胜劣汰的机制,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的和谐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岗167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3人,工勤技能岗位人员2人。副高级职称16人(五级5人,六级5人,七级6人);中级职称82人(八级24人,九级30人,十级28人);初级65人(十一级32人,十二级33人);

  现在在编人员149人,其中管理岗位6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7人,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人。正高级职称正高级1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46人;初级92人;见习6人。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保证竞聘工作科学有序的进行,在区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协调监督小组。

  小组名单:

             阳光小学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民华

  副组长:吴凤英

  成员:王永华吴琳琳金胜磊

     阳光小学竞聘上岗工作小组

  组长:吴凤英

  副组长:董文静宋尼

    成员:许彬、刘锦玲、郑晓炜、许庆霞、李冰、汤秀君、张华云、李尤龙、刘玉莉、王静、郭书英、吕伟晶、张翠芳、陈义民、许玉梅、杜召芳、谭海英、韩翠敏、李庆阔、昝娜、王静(小)、 李曼、侯军芳、霍月娟、李永强、李琳、苏保亮、窦唯、王振、赵阳阳。

      阳光小学竞聘上岗协调监督小组

长:杨立河

副组长:张

员:杨玉军杨立莲   蒋保伟

二、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具有从事拟聘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和任职资格;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够承担并胜任岗位工作;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现聘岗位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继续教育学分符合相关规定。

2.教职工竞聘上岗一般按现聘岗位类别进行竞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竞聘两类岗位。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管理人员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后,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

3.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正高级二、三、四级岗位,高级五、六、七级岗位,中级八、九、十级岗位,初级十ー、十二级岗位,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行聘期制,初级岗位聘期3年,中级岗位聘期3年,高级、正高级岗位聘期3-5年。

四、竞聘办法与步骤

(一)成立竞聘组织。

根据教育局安排,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协调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级领导班子为成员,全面负责对岗位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核量化赋分办法,审定综合量化赋分结果,审核拟聘任人选等。工作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通过全校教职工民主推荐产生,由政策性强、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威信极高的班子成员、支部、工会、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方案、资格审查、量化赋分、汇总上报。协调监督小组由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织、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教师等组成,对竞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申诉,保证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

(二)制定竞聘方案。

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提交教代会审查讨论通过,如果不能通过,经修订后再次上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再次提交教代会审查讨论通过。

(三)公布竞聘方案,审核聘任资格。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将本单位竞聘的岗位名称及相应数额、任职条件、任务职责、聘任程序等有关事项在校内公布。竞聘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竞聘申请,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对申请竞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并张榜公布名单,接受教职工监督。

(四)公平竞争,综合评议。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采取量化赋分的方式组织竞争,将申请竞聘教职工的师德、综合量化赋分情况综合分析,排出名次,并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竞聘人员针对本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公开述职,工作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聘任的依据之一。

(五)确定拟聘任人员。

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提出推荐意见,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六)公示竞聘结果。

对竞聘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由协调监督小组接受申诉。无异议后,将聘任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后聘任相应岗位;并于20个工作日内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

  五、竞聘评分标准

  (一)民主测评(5分)

  包括教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知识更新、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以工作总结的书面形式,上交近三年的工作情况,按时上交,并认真总结者,按满分计算。

  (二)业绩分(50分)

  依据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的量化进行计分,以近三年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时间为2015年9月一2018年6月)。

  (三)基础分

  1.学历分(最高5分)    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得5分。

  2.年限分(不设上限)

  ①教龄每年记1分,工龄每年记0.8分,教龄、工龄不重复计分;教龄年满30年以上,超过年限部分每年记0.2分;取得任现职资格,每年记2分。

  ②近三年以来的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1分(以上只取一项,不重复记分);副班主任0.5分;中层每年1分;副校级1.5分,校级2分。

  ③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援疆、援藏、援川、援青等一年以上每年计2分。

  (四) 、奖励分(25分)

  所有奖励项目必须为由教育部门推荐上报的,任现职以来各类分别计最高奖次,不重复计分。

  1、综合奖励(任现职以来取得)(最高10分)

  获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者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及区级以上劳动模范等。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计10、8、6、4分,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计分。

  2、单项奖(任现职以来取得)(最高7分)

  获教育行政部门及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其他模范(教学能手属此列)、国家、省、市、区分别计7、5、3、1分:优质课按国家、省、市、区分别计5、3、1、0.5分;公开课按优质课相应级别减半计分;各级教研部门表彰的说课、论坛、指导奖等按公开课相应级别减半计分;各级骨干教师按相应级别优质课计分。以上均指一等奖分数,二等奖为相应级别分数的80%(每降低一个等次分数为上个等次的80%)。培养对象不作为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奖励。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计分。

  3、课题研究(任现职以来取得)(最高4分)

  承担的科研课题项目的主持人,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区级计1分。成员减半计分。(必须有立项书、结题证书等)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计分。

  4、论文著作(任现职以来取得)(最高4分)

  论文国家级计4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计3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计2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不分等次的论文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计分。合作的,第一作者技相应等次计分,第二作者按相应等次减半计分,依次类推。限最高一项,不累计计分。

  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报刊文章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有统一利号CN、ISSN)发表的文章;大会交流的论文,在非专业学术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书代刊的论文集不作计分依据。

  著作,主编计4分、副主编计3分、编委计2分。著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业著作(有统书号1SBN)、书中无文章不计分。只限一部计分。

  以上证书赋分,截止时间到2018年6月30日。

  备注:

  1.长期大病的教师在岗位空余的情况下可申请本职称段最低档,不落聘。

  2. 名次并列

  名次并列的取舍原则:因竞聘上岗与职称关系最大,故先看教龄与职称龄的总时间;再看参加工作时间先后;其次看超任职年限多少;最后看年龄大小。

  本赋分原则解释权归阳光小学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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