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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聊城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聊医保发〔2023〕18号)有关规定,以下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附件:东昌府区解除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东昌府宏信堂中医诊所 | 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兴东路欧景丽都2号楼09号 |
2 | 金瑞口腔医疗有限公司陈口路口腔诊所 | 东昌府区陈口路京都欣城D座4-001 |
东昌府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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