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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区卫健局主任科员李明同志解读《东昌府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其他
11371502MB2792291F/2022-4341918
东昌卫健字〔2022〕42号
2022-07-22
东昌府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干部解读:区卫健局主任科员李明同志解读《东昌府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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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为扩大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供给,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东昌府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0〕11号)和《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昌政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出台目的

支持公立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扩大幼儿园托班供给促进托育服务多元发展规范托育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开展托育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托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

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联合执法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二)健全布局规划。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托育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构建与本地区人口结构、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

(三)给予资金补助。加大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资金扶持力度,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执行到位。

(四)支持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五)加强督查指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及时总结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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