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区卫健局主任科员李明同志解读《东昌府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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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为扩大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供给,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东昌府区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0〕11号)和《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昌政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出台目的
支持公立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扩大幼儿园托班供给,促进托育服务多元发展,规范托育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开展托育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托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
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联合执法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二)健全布局规划。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托育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构建与本地区人口结构、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
(三)给予资金补助。加大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资金扶持力度,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执行到位。
(四)支持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五)加强督查指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及时总结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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