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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育
11371502MB2792291F/2023-35989570
东昌政办字〔2023〕16 号
2023-11-02
2023-11-28
东昌府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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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昌政办字〔2023〕16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2〕168号)和《聊城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力争达到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城乡一体、普及普惠、公平优质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

1.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乡村学校的领导,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思政工作、德育工作深度融合,构建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工作新格局,打造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充分发挥农村学校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创建,打造乡村学校党建品牌,创建一批农村学校“五星级党支部”。加大农村党员培育发展力度,党员发展名额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注重培养和发展乡村学校青年教师。〔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

2.优化育人环境。2023年,乡村学校全部“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明确育人导向、规划育人路径,通过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六大途径”,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引导乡村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持续打造“红育东昌府”思政品牌,用好聊城《红色文化》读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主题教育。推进乡村“四个校园”建设,抓好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改造提升校园文化建设,使校园更加规范标准、安全卫生、温馨舒适,持续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让校园处处成为德育场所。依托优质社会资源,遴选申报打造一批省、市、区级研学旅行、红色文化、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基地(营地)。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文旅局〕

3.密切家校联系。推进乡村学校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建设,探索具有乡村教育特色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引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落实协同育人责任。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推动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委教育工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二)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

4.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实施乡村校长培养工程,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教学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全区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实施乡村校长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全部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实施后备校长“先锋计划”,遴选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业务能力精的年轻干部,采取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跟岗锻炼、内外交流、任务驱动、实践演练等形式,进行重点培养。〔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5.优化乡村教师配置。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全面排查乡村学校师资配备情况,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严禁采取考选的方式遴选乡镇优秀教师进城。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实行乡村学校教师“走教”制度,解决学科性、结构性缺员矛盾,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向“走教”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全面落实“县管校聘”改革,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推动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每年遴选推荐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参与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6.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根据实际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保障相关资金支持。根据乡村教师居住或工作地点,统筹就近就便妥善解决其子女入园、入学问题。在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7.全域推开强镇筑基建设。全区现有省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2个(堂邑镇、侯营镇)、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2个(张炉集镇、韩集镇)。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以提高乡镇驻地学校教育质量为重点,辐射带动乡村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申请创建一批省、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并给予财政支持。2027年前,每年对教育强镇筑基试点推进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完善乡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义务教育学区制度,启动以镇域为单位的乡镇学区化管理改革,选优配强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由乡镇驻地的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兼任负责人,由乡镇驻地的中小学相关人员兼任教育指导员,负责中心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推进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全面推行乡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形成镇域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标准化管理、一体化发展的办园格局。〔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

8.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对标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分类推进乡村学校建设,到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巩固提高乡村学校后勤保障条件,持续改善乡村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满足在校学生就餐需求,改善饮用水水质,改善如厕环境。对标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和国家普及普惠县评估标准,持续推进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到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实施乡村学校布局优化行动,充分考虑生源变化情况,在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学生就学交通、食宿条件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局〕

9.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深入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建立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教育协作关系,推进教育管理、资源建设、教学研究、师资建设、内涵发展等方面经验互通、捆绑评价,2023年,县域内乡村中小学校强校扩优行动覆盖率达到40%,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深化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鼓励城区齐鲁名师、水城名师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以城区领航学校为核心,建立城乡间、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构建“校际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新格局,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优先帮扶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学校,各科教研员每人至少帮扶1所乡村学校,每学期到联系学校指导教学、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协调辖区驻聊高校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0.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加大教研指导力度,以应用促进高阶能力培养,积极建设省、市级普通高中学科基地,深化特色高中建设,促进特色多样办学。到2023年,至少建有1处市级学科基地。至2025年,建设1个省级或市级特色高中。提升县域中等职业教育水平。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创建省级高水平学校,提升职业教育对区域乡村振兴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11.打造乡村学校特色品牌。深化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建设,举行城乡间“走校”特色活动展演。到2027年,每年遴选打造一批乡村学校(幼儿园)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深入挖掘乡村学校周边自然人文及产业资源,遴选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教育教学活动,鼓励学校开发“绿色科技试验田”“生态文明农业园”,将劳动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充分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将青少年宫的优秀师资和特色艺体、科技课程送到乡村学校,丰富乡村学校的教育资源。加大乡村学校体育特长生支持力度,把竞技体育选材计划向乡村学校倾斜,让乡村学校的孩子通过走竞技体育的路子走出乡村,成人成才。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宽视野计划”,发挥社会课堂作用,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鼓励热心企业、爱心人士支持捐助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鼓励乡村教育改革创新,支持乡村学校争取省、市级教学改革项目。〔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旅局〕

12.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乡村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校园网络提速扩容,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化教学设备,推进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夯实乡村教育信息化基础,到2023年底,乡村中小学校“千兆进校、百兆进班”覆盖率达到30%以上,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25年年底实现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空中课堂为基础的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基于市、区智慧教育平台建设的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一张网”优势,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四)加强特殊群体关爱

13.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关注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摸排机制,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学校留守儿童动态建档率100%并跟进关爱措施,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劝返措施,确保失学辍学适龄儿童保持“常态清零”。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留守、困境儿童顺利完成学业和健康成长。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享受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团区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五)强化学校安全监管

14.推进乡村学校安防建设。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巩固校园安防建设四个100%,完善安保规章制度,配齐配强安保力量,重点解决乡村部分学校保安年龄偏大、保安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实战演练,整合力量资源,强化联动响应,细化处置流程,确保一旦发生涉校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高效应对、妥善处置。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技防水平,及时维护更新学校门口视频监控设施,确保一键式紧急报警能用、管用,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畅通。进一步强化联动响应,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治安复杂场所的清理整治,加强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强化巡逻守护,不断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形成联防联控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消防、实验室、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防溺水、校舍等校园安全工作,坚决筑牢乡村学校“安全网”。〔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将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打造乡村振兴聊城样板重点任务,区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区教体局牵头、区有关单位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委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鼓励试点先行,强化督导评价。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教育振兴实验区。结合实际探索,打造本级试点,积累工作经验。 同时,要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相关单位、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相关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积极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镇(街道)”,带动乡镇基础教育质量全面优质提升。以相关单位、镇(街道)为单位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牵头单位:区教体局;配合单位:区委农办〕

(三)加大专业支撑,保障任务需求。在经费投入、人员力量、科研立项等方面加大乡村教育振兴的倾斜力度,保障乡村教育振兴重点任务需求。鼓励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附件: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

乡村学校(以下项目除特殊区分外,均含幼儿园)“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引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加强乡村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红育东昌府”思政品牌。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

2023年,乡村学校全部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课堂)建设全覆盖。2025年村居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建设基本全覆盖。

区教体局、区妇联

区委宣传部

2

乡村文明校园创建行动

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深化乡村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2025年,指导乡镇驻地中小学校积极争取全国文明校园,申报一批省级、市级文明校园。

区教体局、区文明办


3

乡村绿色校园创建行动

加强乡村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探索开发生态文明教育校本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围绕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清净目标,加强绿色环保校园建设。

2025年,乡村绿色校园全覆盖。

区教体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4

乡村书香校园建设行动

重视乡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大学校图书配备力度,建设好图书馆(室)和阅读设施,强化日常管理。重视学生阅读习惯培养和阅读氛围营造,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

“十四五”期间,遴选推荐一批省级乡村书香校园。

区教体局、区文旅局

区委宣传部

5

乡村温馨校园建设行动

坚持校园校舍“硬环境”与精神文化“软环境”建设两手抓,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办学质量,为乡村孩子创设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快乐和谐的就学条件。

至2027年,积极参加市级乡村温馨校园遴选工作;省市县三级乡村温馨校园实现全覆盖。

区教体局


6

完善乡村学校学区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乡村教育管理体制,鼓励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同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2025年,乡镇教育镇村一体化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更加优化,学区内资源统筹调配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

区教体局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7

乡村中小学布局优化行动

依据乡村学生生源变动趋势,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规划。

乡村学校布局规范合理,“十四五”期间,市域内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数量不再新增。

区教体局

区发改局、区资规分局

8

乡村中小学寄宿条件改善工程

支持有需求的学校加强学校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宿管后勤力量。

2027年,实现中小学生有住宿需求的乡村学校,均具备寄宿条件。

区教体局

区发改局

9

乡村中小学午餐条件改善工程

寄宿制学校和开通校车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其他学生有在校午餐需求的学校通过建设食堂和集中配餐相结合办法,改善乡村学校午餐供应条件。

2023年,实现有在校就餐需求学生在校享受安全、实惠餐品全覆盖。

区教体局

区市场监管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0

乡村学校饮水改善工程

对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不安全或未经过验收的学校进行改造,对不能实现热水供应的学校补充完善热水供应条件。

2023年,实现所有学校饮用水安全达标,具备热水供应条件。

区教体局

区水利局、区卫健局

11

乡村中小学生交通服务工程

综合采取优化乡村公共交通和专门配备校车等方式,保障离学校较远的乡村走读学生接送服务,合理安排运行时间、运行线路,并保障运行安全。

2025年,所有距离学校2公里以上的乡村走读学生实现接送服务。

区教体局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12

乡村学校取暖消暑条件改善工程

加强乡村学校电力、管道设备建设,采取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幼儿园)清洁取暖和夏季消暑条件。

2023年,全面保障乡村学校安全、清洁取暖消暑。

区教体局

区住建局、区执法局

13

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建设提升工程

对照乡村改厕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乡村学校(幼儿园)如厕条件环境。

2023年,乡村学校卫生厕所全部改造完成。

区教体局

区农业农村局

14

乡村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工程

对照国家和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学校功能室建设短板,确保功能室及其仪器设施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维护。

2027年,乡镇驻地中小学校功能室建设及仪器器材配备达到省定Ⅱ类办学条件标准。

区教体局


15

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工程

对照省办学条件标准,加强乡村学校教学、生活、安管等设施设备配备,并定期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7年,乡村学校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达到省定Ⅱ类办学条件标准,并建立定期更新维护机制。

区教体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6

乡村中学教室亮化工程

对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全面改造乡村中学教室照明灯具,规范安装和使用,确保学生用眼卫生需求。

2025年,乡村中学教室灯具照明全部符合《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国家、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区教体局

区卫健局

17

乡村幼儿园布局优化行动

科学合理规划乡村幼儿园,优化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

2025年,区内乡镇学前教育公办率和普惠率分别达到50%、90%。

区教体局

区委编办、区资规分局

18

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

优化美化幼儿园室内外环境,着重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相应设施设备,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其他乡村公办幼儿园需达到省级Ⅱ类以上幼儿园类别。

区教体局


19

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配备工程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齐配全保教设施设备,重点突出玩教具、幼儿图书、午休床、餐饮具等,满足乡村幼儿园保教工作需求。

2027年,乡村幼儿园保教设施设备有效配备,达到省定Ⅱ类标准并建立维护更新机制。

区教体局


20

乡村校(园)长配备工程

加大城乡校(园)长交流轮岗力度,加大乡村优秀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储备,将优秀校(园)长配备到乡村。

2027年,45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副校长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在一所学校任职校长或副校长连续满2个任期的,原则上应进行城乡交流。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21

乡村骨干校(园)长培训工程

省级示范、市县级为主,围绕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乡村校(园)长培训。

2025年,乡村骨干校(园)长接受省级培训比例20%以上;接受市或县级轮训比例达到90%以上。

区教体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22

乡村教师

补充工程

坚持省市县三级统筹,按照倾斜乡村、足额补充原则,为乡村中小学配齐教师。对存在结构性缺员的乡村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组织紧缺学科教师“走教”。

2025年,实现乡村编制教师应补尽补,各地学区“走教”制度普遍建立。

区教体局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23

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

每年遴选一批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薄弱学校开展实习支教。

至2027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0名实习支教大学生到薄弱学校。

区教体局


24

乡村幼儿园教师配备计划

用好现有编制和聘用政策,为乡村公办幼儿园补充聘任高质量幼儿教师。

至2027年,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逐年提升。

区教体局

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25

城乡教师聘期交流捆绑制度建设

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乡村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

2025年,新任职教师城乡学校两个聘期捆绑聘用制度基本建立。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26

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支持和鼓励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提升学历层次。

乡村中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逐步提升,2027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27

开展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

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内城乡教师协同发展。

“十四五”期间,积极参与市局开展的试点工作。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28

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乡村青年教师,予以支持扶持,进行培养激励。

“十四五”期间,每年遴选推荐一批乡村青年教师参与省级培养奖励计划。

区教体局


29

乡村名师、名校(园)长培树工程

在省市县三级名师建设中单列指标名额,培育一批乡村名师、名校(园)长。

至2027年,每个培养周期内,乡村名师、名校长在市级培养计划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在县级计划所占比例不低于市级。

区教体局


30

城乡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建设

以教育强校扩优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城区、镇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开展教学管理、课程教研、师资交流、文化建设、评价改革等系列共建共享活动,抬高乡村学校发展起点。

2025年,公办学校、幼儿园区域结对全覆盖。

区教体局


31

乡村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

完善支持措施,鼓励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在乡村学校、幼儿园建立工作室,带动乡村学校、幼儿园相关学科领域、管理领域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研讨交流。

2025年,实现名师工作室乡镇全覆盖。

区教体局


32

各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联系乡村学校制度

组织指导省市区三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与乡村学校建立定点结对关系,定期深入乡村学校指导教育教学。

2024年,每位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至少联系1所乡村学校。

区教体局


33

高校科研院所支持乡村学校建设

协调辖区驻聊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通过建立实习培训、教科研基地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办学。

2025年覆盖全市30%以上乡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丰富乡村学校(幼儿园)育人资源、多渠道扩展乡村学生素质发展平台。

区教体局、区科技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34

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

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县域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县域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部分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省、市级学科基地,推动高中特色多样办学。

至2025年,支持每个县建设1个省级或市级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县域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对乡村教育发展拉动示范效应明显。

区教体局


35

乡村学校课程教学改革

发挥乡土文化优势禀赋,指导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基于“互联网+”环境下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融合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的应用。

2027年,乡村学校(幼儿园)形成特色课程“一校(园)一品”,每年遴选推荐一批省级乡村学校(幼儿园)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案例)。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学校课程教学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

区教体局


36

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

坚持省市县分级推动,结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鼓励社会公益组织、热心企业参与,广泛组织乡村学生到省市县三级科博场馆、院校机构、现代化企业等青少年校外实践活动场所开展实践体验活动,开拓乡村学生视野。

2027年,实现每个乡村学生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受一次有质量的“进城拓展视野”机会。

区教体局


37

乡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工程

发挥乡土特色和乡村土地资源优势,综合采取自建、租用等模式,广泛建设学生劳动实践场所。

2025年,所有乡村学校(幼儿园)全部建成一处劳动实践场所。

区教体局


38

乡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宽带容量,乡镇驻地学校建设至少一处高标准录播教室,教室多媒体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及时更新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标准信息化教学设施配备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探索。

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达到较高水平。

区教体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39

农村困境儿童关爱工程

形成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场所阵地和制度建设,动态掌握困境儿童底数,围绕控辍保学、教育关爱、生活关爱、身心安全监管等开展常态化关爱行动。

2025年,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失学辍学保持“常态清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覆盖。到2024年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区教体局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

40

改革乡村学校(幼儿园)评价制度

坚持以县为主、因地制宜、一镇一策、一校一案,突出乡土特色、校本特色、五育并举、群众满意,改革对镇域教育发展、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评价方案,扭转唯成绩、唯升学导向。

坚持“标准+特色”,建立乡村教育科学化、个性化、针对性评价体系,激发乡村教育发展动力、活力。

区教体局


41

加大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力量

增配专业力量,对乡村教育发展重点问题开展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

建强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力量,提升我市乡村教育研究水平。

区教体局


42

强化乡村学校安全监管

完善安保规章制度,配齐配强安保力量。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学校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乡村学校技防水平,强化联动响应,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综合治理,解决上下学时段交通混乱拥堵现象。加强农村学校校园围墙硬隔离设施建设,确保学校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全面加强学校交通、消防、实验室、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防溺水、校舍等校园安全工作。

2023年底,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体系更加健全,乡村学校安防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学校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

区教体局

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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