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次常务会议重点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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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解读
【议定事项1】关于《2023年全区食品和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起草情况
【解读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议题解读】
8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全市食品和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市食药安委印发了上述文件。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市食药安委文件要求,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区食药安办牵头起草了《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全区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全区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起草情况
(一)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市食药安委2023年食品和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区委、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区食药安办牵头起草了《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和《2023年全区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于9月26日下发通知征求了各区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均无意见,形成了送审稿。10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述两个《工作安排(送审稿)》。
1.《2023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送审稿)》共7个方面26项内容。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级包保干部责任和部门职责,推进全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二是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三是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强化产地环境治理,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实施粮食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餐饮质量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特殊食品等提升行动,深化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四是持续提高监管效能。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出台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和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强化智慧监管,实施信用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增强技术支撑,加大抽检监测,建立“两个责任”督查机制。五是着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品牌培育,开展“双千帮扶”“食安护航”等帮扶行动。六是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继续开展“铁拳”“昆仑”等专项行动,严查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七是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2.《2023年全区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送审稿)》共4个方面25项内容。一是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药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相关要求,强化药品监管技术支撑,督促落实属地责任。二是深入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强化防疫药械保质保供,推进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排查,集中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药品智慧监管能力,完善药品应急管理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形成药品安全“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四是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药械创新”“中药突破”“美妆山东”三大计划,大力支持研发创新,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政策服务,提升惠企利民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区食药安委文件印发。
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的起草情况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省、市食药安委相继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区食药安办结合全区实际,牵头起草了《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征求意见稿)》,10月11日,区食药安办下发通知征求了各镇(街道)、香江光彩大市场服务中心和区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均无意见,形成了送审稿。10月17日,根据区司法局工作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两个《办法》的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次日,收到了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顾问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东昌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法律顾问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东昌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述两个《办法(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1.《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送审稿)》共有14条,对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的,由区食药安委视情约谈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形的,由区食药安委或授权区食药安办视情约谈责任所在地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区直部门相关负责同志。
2.《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送审稿)》共16条,重点是通过会议、函件、电话等方式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及区食药安委全体会议议定事项、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进行督促落实,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食药安办定期汇总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情况,向区食药安委报告,并纳入向市委、市政府年度报告内容。
(三)工作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区食药安委文件印发。
下一步,区食药安办将加强统筹协调,综合发挥《约谈暂行办法》《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作用,推动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议定事项2】《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起草情况
【解读单位】东昌府区教育体育局
【议题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乡村振兴,教育先行。山东省是目前全国唯一获教育部支持的乡村教育振兴试点省份,2022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2023年10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促进我区乡村教育发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起草了《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东昌府区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主要依据《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22〕168号)和《聊城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26号)等文件制定。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文件起草工作,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抽调专门力量成立了起草工作专班,结合有关法规政策和我区乡村教育发展实际,起草了《方案》。将《方案》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文件初稿。初稿形成后,与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21个部门进行了会签,并通过区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一)推进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优化育人环境;三是密切家校联系。
(二)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激发乡村学校活力。
一是选优培强乡村校长;二是优化乡村教师配置;三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三)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扩增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全域推开强镇筑基建设;二是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三是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四是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五是打造乡村学校特色品牌;六是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
(四)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提升乡村教育温度。
一是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二是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三是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五)强化学校安全监管,守牢学校安全底线。
一是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巩固校园安防建设四个100%,完善安保规章制度,配齐配强安保力量;二是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技防水平,及时维护更新学校门口视频监控设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消防、实验室、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防溺水、校舍等校园安全工作,坚决筑牢乡村学校“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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