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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石可心《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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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东昌府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石可心同志对《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区金融产业不断壮大,对全区经济贡献度不断增强,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金融体系不完善。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缺失,影响金融服务功能的全面性和多样性;民营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存在空白,现有农商银行、村镇银行以及地方金融组织资本实力普遍较弱,影响金融业税收贡献的大幅提升。二是融资结构亟待优化。全区目前还没有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数额相对较低。三是金融人才相对匮乏。目前我区金融从业人员中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专业性高端人才比例较低,无法满足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的需要。四是金融生态急需修复。通过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攻坚行动,大量不良贷款得到核销处置,金融风险将逐步脱离高位运行。但如同大病初愈,我区金融业经营效益影响较大,发展环境、活力、乃至信心急需优化增强。

二、起草依据

《意见》主要依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聊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制定。

三、出台目的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我区做大金融市场、做强金融机构、做优空间布局、改善融资结构、提振金融业发展信心,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四、重要举措

《意见》共分八大部分,包括目标任务,金融机构、金融组织、中介服务产业、股权投资机构、上市挂牌、金融人才等6大板块的支持政策及附则。

(一)目标任务。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推进金融产业集聚发展、金融机构做优做强、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发展新动能。到“十四五”末,全区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实现门类齐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特色突出,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满意度明显提升,支柱产业优势更加明显,对全区经济贡献更加突出。

(二)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包括支持引进金融机构,对引进的金融机构分档补助,最高补助150万元;支持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其实缴资本的0.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25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支持重点金融产业发展。

(三)促进地方新型金融组织做优做强。包括支持优化地方新型金融组织体系,对新设立且持续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地方新型金融组织,按照其实缴资本的0.25%进行补助,最高25万元;加快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搭建合规高效金融服务平台。

(四)促进中介服务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培育引进我区急缺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按照其实缴资本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促进股权投资机构扩面增量。支持域外资本在我区设立公司制和合伙制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按照股权投资机构实缴资本分档分段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六)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突破提升。对境内外首发上市公司,区财政按照首发融资额度分档分阶段予以补助,最高分别补助600万元。同一公司在沪深A股和香港H股均上市并融资的,可以分别享受境内外上市的政策。支持企业多途径上市。对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资产重组形式实现境内上市并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迁至我区的公司,区财政补助400万元。

(七)促进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支持金融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

(八)附则。明确《意见》实行日期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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