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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昌府区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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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13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昌府区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品牌建设,作出了“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着力打造中国品牌的战略部署。

2021年6月18日,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聊政办字〔2021〕11号)。为了充分发挥质量品牌及专利的激励作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奖励政策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计量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20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8〕22号)《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发〔2020〕12号)《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聊政办字〔2021〕11号)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和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积极性,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有九条,主要包括目的意义、资金安排、适用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使用原则、奖励资金申报程序、监督与管理、责任义务、施行时限等内容。

一是突出了全区经济发展工作重点。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制造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聊城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好品山东”品牌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是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为充分发挥优质特色产业集群中龙头企业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标杆引领作用,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对获得“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给予30万元奖励,对基地龙头骨干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是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为激发企业强化质量管理的内动力,切实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对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给予3000元的奖励。

四是强化了标准引领作用。整合标准化奖励事项,将分散在其他文件中关于对承担区域型国家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标准创新基地、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以及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标准创新平台的奖项纳入《办法》。为鼓励检验机构提升能力,对承担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是精准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奖励。为培育高价值专利,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进行奖励;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举报假冒专利行为进行奖励,并鼓励扶持和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鼓励设立知识产权调解机构。

五、《办法》的亮点和特色

《办法》目的是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激励其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加快发展。《办法》主要体现出“高”、“广”、“全”、“优”四个特点。

“高”,是指出台《办法》的规格高。《办法》是严格按照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完成了法律法规依据收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环节,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的。并且我区在全市也是率先出台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的。

“广”,是指《办法》的受惠面广。能够享受《办法》奖励政策的,不但包括在我区依法成立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还包括非法人组织和个人,能够充分激发各类群体、各个层面重视质量发展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全”是指《办法》涵盖内容全。《办法》把分散到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等职能部门的质量品牌奖励事项集中到一起给予集约打包式奖励,形成了政策激励合成效应,大大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优”是指《办法》所涉奖项的申报程序优。目前,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本着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原则,正在开展政策优化集成和政策事项兑现流程化升级提升,优化申报奖励资金程序,提高资金兑现效率。

六、奖励资金申报程序方面

(一)明确部门职责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等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

(二)优化资金申报发放流程

各相关部门对获奖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负责,区财政局不再组织审核。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的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布确认,并报区财政部门拨付奖励资金。

 政策咨询渠道信息: 

 政策解读单位: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

 具体联系人:刘伟

 咨询电话:0635-8220229

 现场解答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关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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