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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住建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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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昌府区住建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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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执法机构设置:勘察设计股、建设工程消防股、城市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村镇建设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

办公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

办公电话:0635-8418600、8418601

电子邮箱:dcfqzjj@lc.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

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预售、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等监督职责。

三、执法权限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交通、水利、铁路、民航、电力、通信等 专业建设工程除外),组织拟订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 建筑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工程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区房屋征收管理的职责;负责提供征收服务及被征收人的安置和补偿工作,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执法程序及执法流程

(一)执法程序

检查方案→实施检查(询问调查、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取证材料、其他)→检查报告→处理决定→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结案

(二)执法流程


六、监督及救济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股

投诉电话:0635-8418602

信函投诉: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

邮编:252000

邮件投诉:dcfqzjj@lc.shandong.cn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 东昌府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办公地址: 东昌府区奥森路77号区政府3号楼司法局 3233

    邮政编码: 252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0-5:30

    联系电话: 0635-8411879

    电子信箱: dcfgsfixzfyysk@1c.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 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 东昌府区松桂路75号

    邮政编码: 252000

    办公时间: 8:30-11: 40 2:00-5: 30

    服务热线: 12368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 https://sd12368.gov.cn/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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