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监督)电话:0635-8245058
邮政编码:
252000
Email地址:
dcfqcgb@lc.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72号
单位名称: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市批准的《聊城市东昌府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东昌府区委、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昌府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东昌府区城市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区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级城市管理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数字化城管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提升工作;负责区级管理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四)负责全区城镇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等公共事业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五)负责区属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城市管理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置,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置;配合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考核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区级城市管理部门特许经营的实施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产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资金和综合行政执法经费计划。 (七)负责城区区级管理范围内城市空间、道路、停车站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桥涵设施、地下管网、过街通道、综合管廊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的监管;负责城区区级管理范围内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城市亮化、美化及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和有偿使用。 (八)负责城区区管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考评、奖惩各镇(街道)、园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工作。 (十)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城市绿化、城镇燃气、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中央、省和市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方面,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行使区级管辖范围内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市规划区内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行使对区属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市场监管方面,行使在区属城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区属城区内无固定门店、流动性商贩违规从事户外公共场所食品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5.河道、水资源管理方面,行使辖区河道及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划分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四环路(现东外环、南外环、西外环、北外环路)(含)以内东昌府区辖区(不含凤凰工业园、嘉明开发区)市管城市道路和区域的管理与执法工作。职责范围和权限是:负责主路面(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15米(含)以上道路和市管公共区域的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综合验收全过程的执法工作;负责市旅发集团运营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区辖区除市管以外区域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职责范围和权限是:负责本辖区除市管道路以外所有道路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未开发建设的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后的管理与执法工作;负责集体土地上和四环路以外国有土地上规划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综合验收全过程的监管和查处工作。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机构将人员力量下沉至镇(街道)、园区,派驻机构实施双重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日常管理和执法保障以所在镇(街道)、园区为主。  道路两侧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如有门店或围墙,至门店外墙、围墙墙根;无门店或围墙,至道路绿化带外缘。人行道以外的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道路两侧的化粪池,单位使用的由单位负责,小区使用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没有物业公司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其他由管辖区内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新建城市道路,在未全部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市政、园林、环卫等日常管理工作,属地镇(街道)、园区负责日常监督。执法工作按市、东昌府区职责分工执行。  2.与区直部门的职责分工。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权,在对市场主体开展行政检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违法行为需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实施查处的,应及时将违法事实函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处罚与监管等有效衔接。  3.关于城市涉水事务管理。按照有利于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原则,由区水利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指导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市城区外区境内村镇供水工作指导与管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取水许可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内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工程等涉水事物的执法巡查、执法管理,并承担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一切违法行为实施处理和处罚的责任。  4.与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区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办公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72号
联系电话:
0635-8245058
邮政编码:
252000
公开(监督)电话:
0635-8245058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Email地址:
dcfqcgb@lc.shandong.cn
姜宏
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简历:
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履历:
工作分工:
主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石正刚
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简历:
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履历:
工作分工:
负责城管执法、应急管理、燃气供热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市容环境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河(湖)长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大运河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城乡环卫一体化督查办公室(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牌子)、应急和燃气管理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李丹
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简历:
女,汉族,198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民建会员
工作履历:
工作分工:
负责法治、执法监督、平安东昌府及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法制办公室(挂行政许可股牌子)、市政园林股(涉环保工作)
解国栋
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领导简历:
男,汉族,1976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履历:
工作分工:
负责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城市防汛、林长制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务装备股、市政园林股、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匡晓瑛
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领导简历:
女,汉族,1992年0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履历:
工作分工:
负责党的建设、廉政、纪律、意识形态、宣传、工会等群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挂宣传股牌子)局派驻政务审批大厅窗口
刘海民
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领导简历:
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履历:
工作分工:
负责信息调研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智慧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张石秀
务:
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领导简历:
汉族,1983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履历:
工作分工:
负责机关事务、考核管理、信访维稳和12345市民热线办理、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人事编制等方面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挂人事股牌子)、智慧化城市管理办公室(挂考核管理办公室牌子)。
办公室(挂人事股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其他全局性需要综合协调的临时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邱兴峰 办公电话:0635-8245058
财务装备股
负责将城市维护资金和承建项目资金计划纳入部门预算,并负责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款项、追缴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罚款票据的监督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对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用装备、标识标牌的计划、配置、保养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项目采购工作。  负责人:王秀峰 办公电话:0635-8242269
法制办公室(挂行政许可股牌子)
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政策调研,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材料、证据材料审核、复审,提出审核意见、拟订处理文书、整理归档执法案卷。负责案审会的组织和督办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工作。参与特许经营协议审核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与综合执法工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协调和联系。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拟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及阶段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综合执法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负责监督全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负责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负责人:陈羡 办公电话:18063529830
智慧化城市管理办公室(挂考核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智慧城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智慧城管系统与市级数字化城管系统、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处置情况的分析、评价。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热线、媒体曝光、职能部门转办、领导交办的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问题的转办、督办和回复。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的登记、转办、督办、回复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庞祥博 办公电话:0635-8419856
市政园林股
负责拟订城区除市管以外区域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月工作计划,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维护资金和城建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项目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区属广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城市亮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工程项目交接。指导城市规划区区管范围内单位附属绿地的管理。负责拟订全区排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排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区属黑臭水体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区属污水管网改造工作。负责区属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的代征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  负责人:邱勇 办公电话:0635-8241486
城乡环卫一体化督查办公室(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全区环卫保洁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环境卫生城市维护资金和城建项目资金计划。参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负责制定保洁装备、设备年度使用计划。指导监督环境卫生作业和生活垃圾处置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评比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发区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收集和中转。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渣土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和责餐厨油烟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和宣传引导工作。 负责人:江泳 办公电话:0635-8241706
应急和燃气管理股。
组织编制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总体预案,协调应对相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拟订城镇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燃气经营管理。负责辖区内所属镇(街道)、园区城镇燃气行业的日常监管、检查和经营管理等工作。参与燃气销售价格、服务收费标准、管网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对特许经营者监管工作。负责供热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负责人:王爱民 办公电话:18063557859
机关党委(挂宣传股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社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舆情分析、监控和引导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狄静茹 办公电话:18063599259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具体执法工作 负责人:翟刚 办公电话:18063595229
东昌府区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第一条 东昌府区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科级以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条 区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中心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三条 区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属道路、排水、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街道绿化、公共绿化、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施工、养护、质量、安全、运行等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城区区管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桥涵设施、地下管网、过街通道、综合管廊等城市公共资源运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级城市管理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等处理设施的运行服务、日常调度及计量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城镇燃气的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安全监督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绍锋 办公电话:1806359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