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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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案件名称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行政执法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 1 | 魏大庙回迁安置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59号(2) | 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 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2025年08月11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115号)称,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魏大庙回迁安置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魏大庙小区住宅楼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共计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 | 罗庄回迁安置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58号(2) | 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 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2025年08月08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112号)称,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罗庄回迁安置项目进行检查,发现罗庄小区住宅楼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共计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3 | 缤纷日月城四期小区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3号(2) | 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 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2025年08月11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124号)称,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缤纷日月城四期小区进行检查,发现缤纷日月城四期小区住宅楼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共计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4 | 母庄回迁安置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0号(2) | 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 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2025年08月08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113号)称,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母庄回迁安置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母庄小区住宅楼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共计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 | 仙庄回迁安置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1号(2) | 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 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2025年08月11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121号)称,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仙庄回迁安置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仙庄小区住宅楼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共计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6 | 岳庄北区回迁安置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2号(2) | 聊城市民安控股建设有限公司 | 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2025年08月11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118号)称,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岳庄北区回迁安置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岳庄小区北区住宅楼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共计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7 | 魏大庙(地块二)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案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7号(2) | 聊城民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处罚 | 2025年11月24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226号)称,2025年11月12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依法对聊城市民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昌润路以西、魏大庙街以南魏大庙(地块二)棚户区改造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共计处罚款10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8 | 岳庄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案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5号(2) | 聊城民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处罚 | 2025年9月25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200号)称,2025年9月12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依法对聊城市民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昌润路以西、西关街以南岳庄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经立案调查,岳庄南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造价40529.74万元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共计处罚款10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9 | 昌府区智慧农产品交易示范中心项目-(地块一)1#楼、2#楼、3#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案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4号(2) | 聊城民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处罚 | 2025年9月25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202号)称,2025年9月12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郑坑街以西、三中北校以北,济聊高速以南280米、柳园路以东100米、财干路以北200米、花园路以西500米东昌府区智慧农产品交易示范中心项目-(地块一)1#楼、2#楼、3#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2025年9月25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202号)称,2025年9月12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郑坑街以西、三中北校以北,济聊高速以南280米、柳园路以东100米、财干路以北200米、花园路以西500米东昌府区智慧农产品交易示范中心项目-(地块一)1#楼、2#楼、3#楼、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共计处罚款10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0 | 王卷帽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案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68号(2) | 聊城民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处罚 | 2025年9月25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 移字[2025]198号”称:2025年9月12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风貌街东、王卷帽街南王卷帽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2025年9月25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 移字[2025]198号”称:2025年9月12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风貌街东、王卷帽街南王卷帽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共计处罚款100000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9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 | 聊城市东昌府区西二环以东、邵屯路以北的十八里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东昌城管处罚[2025]第129号(2) | 聊城民康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 2025年11月6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案件(东昌建移字【2025】 216 号)称,2025年10月31 日,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对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西二环以东、邵屯路以北的十八里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工程进行检查,发现该工程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共计处罚款3143868元,上缴财政。 | 2025年12月15日 | 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一审: 张哲
- 二审: 邱兴峰
- 三审: 张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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